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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常德市委办公室常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协常德市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德市政协2024年度协商与监督工作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4-01 信息来源:市委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常办〔2024〕9号

各县市区委和人民政府、政协,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常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柳叶湖旅游度假区和西湖、西洞庭管理区,市直和中央、省驻常各单位:

《常德市政协2024年度协商与监督工作计划》已经市委、市政府、市政协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常德市委办公室    

常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政协常德市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4月1日          


常德市政协2024年度协商与监督工作计划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全会和省委十二届四次、五次全会以及市委八届六次、七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有关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持续提升人民政协专门协商机构效能,根据上级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市政协2024年度协商与监督工作计划。

一、专题议政性常委会会议协商

1.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机构管理

协商时间:7月。

承办单位:市政协经济科技和外事委。

参加人员:市政协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部分住常省政协委员、市政协委员和县市区政协委员,市直相关部门负责人。

2.保障农村饮水安全,助力乡村振兴战略

协商时间:10月。

承办单位:市政协农业和农村委、市政协研究室。

参加人员:市政协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部分住常省政协委员、市政协委员和县市区政协委员,市直相关部门负责人。

二、专题协商会议协商

1.规范行政执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协商时间:5月。

承办单位:市政协社会法制和民族宗教委。

参加人员:市政协主席会议成员,部分市政协委员,市直相关部门负责人。

2.加快发展农村寄递物流

协商时间:6月。

承办单位:市政协委员学习联络委。

参加人员:市政协主席会议成员,部分市政协委员,市直相关部门负责人。

3.用好老区政策,助推常德发展

协商时间:9月。

承办单位:市政协文教卫体和文史委。

参加人员:市政协主席会议成员,部分市政协委员,市直相关部门负责人。

三、主席会议视察协商

1.合成生物学生物制造产业发展情况

协商时间:4月。

承办单位:市政协提案委。

参加人员:市政协主席会议成员、副秘书长、各委室主任,市直相关部门负责人,相关县市区政协主席。

2.落实积极生育支持政策

协商时间:9月。

承办单位:市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

参加人员:市政协主席会议成员、副秘书长、各委室主任,市直相关部门负责人,相关县市区政协主席。

四、对口协商

1.大力加强我市创业培训工作

协商时间:7月。

承办单位:市政协委员学习联络委。

参加人员:市政协领导,部分市政协委员,市直相关部门负责人。

2.规范燃气管道建设

协商时间:9月。

承办单位:市政协提案委。

参加人员:市政协领导,部分市政协委员,市直相关部门负责人。

3.合力加快常德科创平台建设

协商时间:10月。

承办单位:市政协经济科技和外事委。

参加人员:市政协领导,部分市政协委员,市直相关部门负责人。

4.重视与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

协商时间:5月。

承办单位:市政协农业和农村委。

参加人员:市政协领导,部分市政协委员,市直相关部门负责人。

5.森林资源保护与利用

协商时间:10月。

承办单位:市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

参加人员:市政协领导,部分市政协委员,市直相关部门负责人。

6.推进校企合作,促进创新创业

协商时间:5月。

承办单位:市政协文教卫体和文史委。

参加人员:市政协领导,部分市政协委员,市直相关部门负责人。

7.推进少数民族区域经济发展

协商时间:10月。

承办单位:市政协社会法制和民族宗教委。

参加人员:市政协领导,部分市政协委员,市直相关部门负责人。

以上纳入年度协商计划的专题议政性常委会会议协商、专题协商会议协商、主席会议视察协商,邀请市委、市政府相关领导参加,其中2次专题议政性常委会会议协商分别邀请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出席;对口协商视情况邀请市委、市政府相关领导参加。

五、民主监督

1.“提升行政效能、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民主监督

承办单位:市政协委员学习联络委牵头,各专委会对口实施。

监督时间:4—10月。

监督对象:市应急局、市民政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卫健委、市文旅广体局。

2.改善生态环境专项民主监督

承办单位:市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牵头,各专委会协同县市区政协、民主党派工作组实施。

监督时间:1—12月。

监督对象:市域内所有与环境保护有关的群体和个人行为。

附件:常德市政协“提升行政效能、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民主监督工作方案


附件

常德市政协“提升行政效能、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民主监督工作方案

为助推我市相关职能部门加强行政效能建设,进一步促进营商环境改善,市政协今年持续以“提升行政效能、优化营商环境”为主题开展第三轮专项民主监督,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十四五”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目标任务,聚焦“提升行政效能、优化营商环境”主题,对与优化营商环境密切相关的单位开展专项民主监督,通过发现问题、提出对策、督促整改,助推干部作风更优、行政效能更高,持续优化政务服务,打造一流营商环境,推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组织形式

民主监督工作在市政协党组、市政协主席会议领导下开展,采取统一委派民主监督小组的形式,充分发挥专委会的牵头作用、委员的主体作用、界别工作组的协同作用、市县政协的上下联动作用,由市政协委员学习联络委、提案委、经济科技和外事委、农业和农村委、人口资源环境委、文教卫体和文史委、社会法制和民族宗教委分别组建7个监督小组,对市应急局、市民政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卫健委、市文旅广体局进行“一对一”监督。各监督小组由8至10人组成,市政协各专委会负责人担任监督小组组长。

三、监督内容

围绕对口监督单位涉及提升行政效能、优化营商环境的主要职能职责开展专项民主监督,具体内容如下:

市应急局:行使安全监管职责、确保全市安全形势稳定情况及开展安全生产综合执法的情况。具体包括对企事业单位防范安全事故宣传、落实招商项目安全预审制度、全维度执法监管、行政审批质效等方面的情况。

市民政局:开展社会救助服务兜好民生保障底线、对行业协会商会加强指导服务和管理以及开展行政执法的情况。具体包括优化社会救助政策、完善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优化行业协会商会登记服务管理,加强行业协会商会对接、助推线上经济发展,殡葬执法等方面的情况。

市科技局:开展创新主体培育、强化科技人才培养与服务、优化创新生态环境的情况。具体包括培育企业创新平台,推进科技项目转化,推进科技领域“放管服”改革、优化服务管理流程、开展惠企科技服务等方面的情况。

市财政局: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及开展财政监督检查执法的情况。具体包括优化政府采购政策,提升政府采购效能,保障企业平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财政资金监督检查执法,政府采购监督执法等方面的情况。

市住建局:优化建设项目审批、高效推进工程项目建设的情况,以及优化全市用水、用气服务工作的情况。

市卫健委:营造便捷的医疗服务环境、推进基层医疗服务综合改革、开展公共卫生计生服务管理领域行政执法的情况。具体包括深化“放管服”改革事项,对医疗机构规范管理以及学校、餐饮等企事业单位公共卫生健康领域和计生领域监督执法等方面的情况。

市文旅广体局:加快文旅产业发展、提供文旅公共服务、开展文旅产业领域综合执法的情况。具体包括打造农耕文化名片建设旅游强市、推进文化旅游创新突破产业突围、规范文旅领域(文娱行业企业、文物出版、广播影视、旅游市场)综合执法等方面的情况。

四、监督方式

1.走访调研。深入对口监督单位开展走访调研,听取工作情况介绍,掌握对口监督单位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围绕监督主题内容,深入相关企业或群众,收集社会各界代表反映的问题线索和意见建议。

2.案卷评查。搭建民主监督平台,组织市司法局、市优化办等相关单位人员以及法律界别委员,对相关对口监督单位的执法案卷进行评查。重点从案卷材料完整性、流程合法性、法律法规适用正确性、文书制作规范性等方面着手,评查相关部门行政执法行为的程序合法性与适当性。

3.分析研判。各监督小组组织委员和有关人士与对口监督单位、企业、群众进行座谈协商,就民主监督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梳理归纳,探讨具有可操作性的建议对策,形成有价值的监督成果。

4.民主评议。召开民主评议会议,邀请市委市政府相关领导出席,组织全体市政协常委和各监督小组成员以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各监督小组对对口监督单位在提升行政效能、优化营商环境方面的工作成效、存在的不足进行现场点评,并提出建议对策。

5.交办督办。市政协将各监督小组调研、协商、监督发现的问题清单和建议清单转交市政府,由市政府对相关单位予以交办,针对存在不足督促改进。市政协各专委会做好跟踪监督,协商推动解决相关问题。

五、进度安排

市政协各监督小组按照“统一组织安排、分别实施监督”的原则开展工作。

1.3月,由市委办、市政府办、市政协办联合印发专项民主监督工作方案。

2.4月,正式启动监督工作,各监督小组与对口监督单位开展工作对接,就监督内容、对象、目标、方式、程序等事项进行协商沟通,制定具体工作方案。

3.5-9月,各监督小组自主开展专项民主监督工作,以实地调研、座谈交流、发放问卷等形式提出监督意见和建议,跟踪了解对口监督单位工作情况。

4.10月,各监督小组形成专项民主监督成果,市政协办组织召开市政协“提升行政效能、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民主监督评议会议,并将监督评议意见提交市政府,由市政府对相关单位进行交办。

5.各对口监督单位在规定时限内,将整改落实情况以书面形式报市政府办汇总并向市政协办反馈。市政协办商市纪委监委、市委办、市政府办等部门,适时对相关单位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办。

六、工作要求

1.精心组织,聚焦主题。专项民主监督工作坚持在市政协党组、市政协主席会议领导下开展,市政协委员学习联络委负责统筹协调,市政协各专委会要科学组建监督小组,聚焦监督主题内容,用活监督方式,确保监督工作高效有序开展。

2.精准监督,确保质效。各监督小组要围绕既定的监督主题,积极引导监督小组成员学好政策,了解对口监督单位的权力清单、责任清单、问题清单,确保调研的广度与深度,力求发现的问题客观真实,提出的建议具体有效。

3.精诚务实,树好形象。各监督小组要保持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坚决杜绝形式主义,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确保民主监督全过程严谨务实,切实维护政协的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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