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治常德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卿渐伟
(2013年2月18日)
同志们:
春节刚刚上班,我们就召开法治常德建设工作会议,这充分体现了市委市政府对建设法治常德的高度重视。刚才,英平同志对去年的法治常德建设工作进行了认真总结,对今年的工作任务进行了全面部署,我完全同意。希望大家认真领会,抓好落实。
去年是法治常德建设的开局之年。全市各级各部门认真落实市委“建设法治常德三十条”的要求,深化思想认识,狠抓工作落实,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基本形成,广大干部群众的法制观念明显增强,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的水平进一步提高,一些好的工作做法和经验得到省委省政府领导的充分肯定。应该说,法治常德建设工作在起步新、要求高、任务重的情况下,能够走在全省前列,赢得广泛认同,是非常难能可贵的。我们要认真总结经验,继续保持和发扬良好的工作势头,不断把法治常德建设工作推上一个新的水平。
建设法治常德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当前面临的困难和问题还比较多,主要表现在:少数干部对法治建设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还不够高,工作责任感和主动性还不够强;社会管理面临新的挑战,老办法不管用、新办法不会用的现象比较突出;执法司法领域的腐败问题仍然存在,影响发展环境、损害民生民利的现象时有发生;全社会的法治意识还不太强,存在用非法律手段解决利益纠纷、表达自身诉求的现象,等等。这些问题,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在今后的工作中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今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法治常德建设要有新的举措、新的成效、新的局面。习近平总书记年初对政法工作作出的重要批示中明确提出,要推进平安中国、法治中国建设。省委高度重视法治湖南建设,周强书记在去年底召开的省委经济工作会议上着重强调,要深入实施《法治湖南建设纲要》,推进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和人人守法。我们要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委推进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顺应新形势,把握新要求,不断深化法治常德建设。在这里,我强调四个问题:
一、建设法治常德,要着眼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推动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是推进法治建设的根本目的。
1.要围绕优化发展环境推进法治建设。当前,我们的发展环境存在的一些问题,很多是法治不彰的问题。如我们一直强调为企业减负,但“三乱”现象为什么屡禁不止,就是因为在执法过程中还存在随意用权的行为。如在招商引资方面,为什么现在拼让税让利让土地越来越行不通了,就是因为过去的有些做法实际上是一种偏离法律和市场规律的“投肥养鱼”行为,在某种程度上讲是一种短期行为。实践证明,招商引资也好,服务企业发展也好,为老百姓办事也好,最迫切需要的是一个公开、公平、公正、可预期的法治环境。今后,我们一定要把推进法治建设作为优化发展环境的治本之策,在打造良好法治环境上下更多的功夫、花更多的力气,真正营造一个有利于投资兴业、有利于持续发展的经济环境。
2.要围绕创新社会管理推进法治建设。法治是最先进的社会治理方式。创新社会管理,促进社会和谐,必须在法治建设上动脑筋、想办法。要着眼依法治市,进一步健全和落实社会矛盾预警、群体性事件应急处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等多元化的矛盾预防解决机制,切实加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进一步加大依法规范信访行为的力度,积极引导信访当事人通过法律渠道反映和解决诉求;进一步健全法律服务体系,积极为经济、社会、民生等领域提供更全面、更优质的法律服务。
3.要围绕改善民生推进法治建设。解决民生问题,说到底要靠经济发展。但经济发展了,并不代表所有民生问题就能得到解决。不注重法治建设和社会公平正义的经济发展,会带来新的民生问题。如近几年来,尽管有关部门不断加大对食品药品安全、校车营运、安全生产等方面的监管力度,但这些领域还是经常出现一些事故,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重大损失,一个重要的原因就在于法治建设没有跟上,有些监管人员和从业者的法治意识还不强,有关法律法规没有得到很好地落实。抓法治建设,落脚点就是要让老百姓真正享受到法治建设的好处,让老百姓的合法权益得到更好的保障。我们一定要将解决老百姓衣、食、住、行等民生问题上升到法治层面,纳入法治轨道,尽快形成有利于改善民生的体制机制和法治保障。
二、建设法治常德,要下力解决热点难点问题
去年以来,各级各部门在推进法治建设的过程中,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着力解决了一些热点难点问题。今后,要继续选准突破口和着力点,回应社会关切,抓好重点工作,确保法治建设取得看得见、摸得着的成效。今年要围绕解决热点难点问题,着力抓好三件事:
1.抓依法公开。当前,广大群众对公共事务的知情权有了更高的要求,对各类公共信息的公开有了更多的期待。为了更好地回应群众的要求和期待,今年法治常德建设的一个重头戏,就是要在推进公开上动真格、下功夫,全面推进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司法公开和各领域办事公开。对这项工作,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按照统一部署,尽快行动起来。在公开的方式上,要更加注重群众的参与和监督,建立更多有利于群众监督的窗口和平台。
2.抓创建活动。开展法治创建,去年我们进行了一些有益的探索。今年,要在巩固成果、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全面启动“守法家庭、法治村(居)、法治乡镇、法治单位、法治区县(市)”创建活动。各级各部门要在创建活动中立足自身实际,扩大群众参与,增强工作实效,力求通过法治创建让公共权力得到更有效的规范,让公民权利得到更有效的保障,让法治建设取得更广泛更深入的成效。
3.抓集中整治。去年,我们集中整改了一批突出法治问题,提高了法治建设的社会认可度。但部分执法单位和执法人员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还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群众的意见比较大。今年,要进一步加大专项整治的力度,切实纠正各种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用实实在在的工作效果,让群众受益,使群众满意。
三、建设法治常德,要突出抓好干部学法用法
从一定意义上可以说,领导干部守法,则法治兴;领导干部违法,则法治废。在法治建设工作中,我们要从党员干部抓起,着力抓好各级干部的学法用法工作,使各级干部成为法治建设的忠实实践者、积极推进者和坚强捍卫者。
1.要抓好法制教育。知法才会守法,懂法才会用法。加强法制学习宣传教育,是推进法治建设的一项基础工程。要借鉴运用创学工作“四化一考”的做法,完善领导干部法治讲座、中心组学法、专题培训等制度,创新工作机制和方式方法,扩大党员干部学法的参与面,增强普法教育和法制宣传的实效性。要通过干部带头学法带动广大群众共同学法,在全社会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提高全市人民的法治素养。
2.要提升用法水平。各级干部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直接影响法治建设的成效。这些年来,我们大力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全面推进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各级党员干部的法治观念明显增强,用法水平不断提升。但是,从当前反映的一些情况来看,少数党员干部的人治观念依然比较浓,还是习惯于用权威说话、靠权力拍板,这与建设法治社会的要求不相适应。各级党员干部要坚定法治信仰,善于依靠法律手段解决问题、推动工作,特别是在项目建设、征地拆迁、社会管理、生态保护等方面,要坚持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领导和推动经济社会科学发展。
3.要加强法治监督。没有监督的权力,容易导致滥用,容易滋生腐败。促进各级干部学法用法守法,必须加强法治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要把干部决策权、司法权、行政执法权的行使作为监督的重点,充分发挥各种监督形式的作用,让更多的“眼睛”盯住干部、监督权力,促进依法决策、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对于干部的各类违法行为,要严格依法追究责任,用法律追究确保法律执行。
四、建设法治常德,要切实加大工作落实力度
建设法治常德是一项长期任务和系统工程。全市各级各部门要立足全局、着眼长远,牢固树立抓法治建设就是抓科学发展、就是抓社会和谐的理念,进一步强化措施,真抓实干,确保法治常德建设的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1.要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把法治常德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迅速分解年度任务,制定实施细则,作出安排部署。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担负法治建设的主要责任,经常听取情况汇报,研究解决问题。分管领导要投入主要精力,抓好谋划部署,搞好调度协调,推进各项工作出特色、出水平、出经验。各级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积极发挥作用,深入开展调研,强化业务指导,推进工作落实,确保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2.要形成工作合力。要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各部门单位协调配合,人民群众广泛参与的工作推进机制,形成建设法治常德的强大合力。各级党委要充分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积极协调人大、政协与“一府两院”在法治建设中的工作关系,明确各项职责任务,调动各方的工作积极性。各有关部门、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要立足自身实际,依法履行职能,带头学法守法,积极投身到法治常德建设的实践中。
3.要严格督导考核。要组成专题督导组,围绕执政、行政、司法和基层公共事务等重点领域,组织开展多形式的监督检查。要定期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行政执法部门和司法部门进行执法监督和评议,促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要加强考核力度,完善法治建设综合评价体系和激励机制,促使各级各部门和各级干部齐心协力推进法治常德建设。
同志们,建设法治常德,既是时代发展的需要,也是人民群众的期待。我们一定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广泛凝聚方方面面的力量,扎实推进法治常德建设的各项工作,为建设现代常德、幸福家园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
供稿:市委办综调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