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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治常德建设动员大会上的讲话

发布时间:2012-03-31 信息来源:市委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卿渐伟

2012131

 

同志们: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六届四次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常德市委关于建设法治常德的意见》,对法治常德建设进行全面部署,动员全市人民在法治轨道上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下面,我讲四点意见:

一、从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建设法治常德的重要意义

法治进步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法治建设是社会长治久安的根本保障。近年来,全市上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关于依法治国、依法治省的一系列部署,积极推进依法治市,法治建设取得了明显进展。特别在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法制宣传教育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各领域法治化水平得到提高,各级党委依法执政、政府依法行政能力进一步提升,被评为全省“五五”普法先进市。但是,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我市法治建设工作尚处于起步阶段,与科学发展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盼仍有较大差距。一些同志包括一些领导干部对法治建设的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还不到位;有法不依、执法不严以及执法不公正、不规范、不文明的问题仍然存在;行政不作为、乱作为和司法不公的现象时有发生;司法和行政执法队伍的总体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全民知法守法、依法办事、尊重法律权威的自觉性和能力还有待进一步加强等等。从总体上讲,法治建设任务十分艰巨,任重道远。

当前,我市正处在加快科学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推进,社会结构发生了复杂变化,利益格局进行着深刻调整,社会矛盾日益凸显,公民法律意识和权利意识不断增强,这些都对法治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特别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后,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问题显得更为突出和紧迫。正是因为如此,省委九届十三次全会作出了建设法治湖南的重大决策。全市各级各部门都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深刻认识加快推进法治常德建设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

1、推进法治常德建设,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现代常德、幸福家园的重要保障。建设现代常德、幸福家园是全市当前和今后相当长一个时期必须坚持的重大战略。现代常德、幸福家园不仅要求经济发达、人民富裕、文化繁荣,而且要求政治民主、法制健全、社会和谐。因此,建设现代常德、幸福家园需要通过强化法治保障,革除各种不利于发展的体制机制弊端,加快形成有利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进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真正把科学发展的要求落到实处。我市正处在大建设、大发展的关键时期,加快发展始终是第一要务。面对千帆竞发、百舸争流的激烈竞争态势,我们要赢得发展优势,必须通过法治建设来营造一个良好的发展环境。我们吸引外商投资,外商最看重的是两条,一个是投资机会,他要能赚钱;一个是法治环境,要有公平、透明、高效和可预期的法治环境。可见,法治环境已成为一个地方的核心竞争力。从这个意义上说,抓法治就是抓科学发展。建设法治常德,就是要把法治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基本方式,作为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基础性、全局性工作,通过加快建设法治常德,保障和推动现代常德、幸福家园建设,提升全市发展的软实力和长远竞争力。

2、推进法治常德建设,是发展人民民主,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内在要求。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让人民享有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的权利,是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内在要求,是我们党始终不渝追求的政治理想。但民主和法治不可分离。没有民主就没有法治,没有法治,民主也就没有保障。“文革”时期的泛民主,现在有的国家简单模仿西方民主之路,给整个国家、整个民族带来的是无穷无尽的灾难。因此,保障和发展人民民主,必须加强法治。但是,由于我国是一个缺少民主法治传统的国家,人治思想还深刻影响着我们的执政理念,民主法治建设与扩大人民民主的要求还不相适应。建设法治常德,就是要着眼于民主精神的培育、民主作风的培养和民主能力的提高,通过完善法治,推进人民民主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依法保障和落实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在法治的轨道上扩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更加有效地保障人民的民主权利,充分调动全市人民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积极性、创造性。

3、推进法治常德建设,是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促进社会和谐的必由之路。当前,我们正处于社会加速转型时期,整个社会正经历空前广泛深刻的变革。这些变革在给我们带来生机活力的同时,也使各种社会矛盾和社会问题集中表现出来,社会管理面临许多新的挑战。比如征地拆迁、生态环境、涉法涉诉等问题引发的不稳定因素还将长期存在。如果仅仅停留在表层,头痛医头,脚痛医脚,而不是从整体、全面、合理的制度安排,来有效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与纠纷,很容易陷入盲目被动、疲于应付、甚至恶性循环的困境。妥善处理社会变革中出现的各种矛盾和问题,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维护社会稳定,根本的要靠法治。实践证明,法治是以理性平和方式解决社会矛盾纠纷的最佳途径,是社会治理的基本手段和最佳模式,是社会管理创新的基本方向。抓法治就是抓管理,就是抓社会管理创新。这就要求我们必须牢固树立法治导向理念,用法治眼光审视社会问题,用法治手段解决社会矛盾,用法治方法满足民生需求,更加积极地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4、推进法治常德建设,是以法治精神驾驭复杂局势,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必然选择。胡锦涛总书记在“七一”重要讲话中明确指出,我们党在新形势下面临“四大考验”和“四大危险”,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成为更为紧迫和更加繁重的任务。我们要驾驭复杂局势,就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从爱护干部、保护干部的角度来讲,党和政府自身不厉行法治,就会造成干部失职渎职甚至于违法犯罪;党和政府自身不践行法治,也无法有效处置群体事件、突发事件,难以彰显党委、政府的公信力和执行力。在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新形势下,法治是提高党依法执政的能力和水平、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综合体现。建设法治常德,就是要求我们把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市有机统一起来,以法治的理念和手段来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和党的建设,努力实现党的领导和各项工作的法治化,提高全市各级党委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能力和水平。

二、以科学态度牢牢把握建设法治常德的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

根据党的十七大关于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目标要求和省委《法治湖南建设纲要》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建设法治常德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和《法治湖南建设纲要》的总体部署,通过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深入普法、强化监督等途径,全面推进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等领域的法治建设,营造公开、公平、公正、可预期的法治环境,为实现富民强市目标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建设法治常德的总体目标是:2020年,法治常德建设深入推进,公共权力运行规范,法律实施机制完善,公民合法权益得到切实尊重和保障,全社会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素质普遍提高,经济社会秩序良好,人民安居乐业。

把握这个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要求我们在推进法治常德建设的进程中,必须牢牢把握三个立足点:

——立足于服务常德的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建设现代常德、幸福家园是全市600多万人民的共同理想和奋斗目标,是我市在新的起点上开创科学发展新局面的总体战略。建设法治常德是实现常德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有机组成部分和重要保障,我们要把法治常德建设放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中来谋划,为改革发展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在推进法治常德建设过程中,要善于运用法治手段服务科学发展,推动经济转型升级,维护市场经济秩序,打造优质发展环境。要善于运用法治手段创新社会管理,用法治的思路和办法化解矛盾,破解难题。要善于运用法治手段改善民生状况,解决好社会保障、物价稳定、公共安全和公平正义等重点问题。

——立足于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我们要把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贯穿在法治常德建设的全过程和各个环节,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在法治建设中的主体作用,广泛调动人民群众参与法治常德建设的积极性,使法治常德建设成为全市人民共同参与的社会实践。要把维护和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作为法治常德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人民满意作为衡量和检验法治常德建设成效的最高标准,以解决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为突破口,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切实做到依法保障民生投入,依法解决民生问题,依法保护群众利益,让广大人民群众实实在在地享受到法治常德建设的成果。

——立足于加强和改善党对社会政治生活的领导。党的领导是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加强法治建设是为了从理念上更好地强化党的意识、执政意识、政权意识,从制度上、法律上保证党的执政地位,通过改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来加强党的领导。建设法治常德,必须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于法治常德建设的全过程和各方面。各级党委要按照依法执政的要求,提高依法执政的能力和水平,注重运用法治的方式维护党的权威、改进执政方式、加强党的领导。

三、以创新精神全面推进法治常德建设的各项工作

根据省委《法治湖南建设纲要》精神和常德实际,市委《关于建设法治常德的意见》对今后一个时期全市法治建设的主要任务作出了明确部署,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

1、扎实推进政治法治建设。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最根本的要求,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办事的有机统一,最关键的环节,是党委要依法执政,政府要依法行政,司法要体现公正,用权要受到监督。实现政治建设法治化,必须落实好这一根本要求。

一是着力提高党委依法执政的水平。各级党委作为一个地方经济社会事业的领导核心、法治建设的领导力量,能不能坚持依法执政,关系到法治常德建设的全局状况。纵观我市法治化进程,各级党委的法治意识在增强,依法执政的能力在提高,但必须承认,在许多工作领域有悖法治精神的问题仍然存在,群众对此还有意见。各级党委要主动顺应法治时代的新要求,加快转变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端正对待法律的态度,自觉坚持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实施领导行为,开展领导活动。要从制度上、程序上进一步规范党委与人大、政府、政协、司法机关和人民团体的关系,支持他们依照法律和章程独立负责、步调一致地开展工作,提高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能力。要改革和完善党委决策机制,健全重大决策程序规定,突出法律咨询的重要作用,实现科学民主依法决策。要有序推进党务公开,保障党员民主权利,让党员对党内事务有更多的了解和参与。

二是坚持和完善人民民主制度。发展人民民主,是我们党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和根本途径。要坚持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从各个层次、各个领域扩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最广泛地动员和组织全市人民管理公共事务,投身发展大业。要坚持和完善根本政治制度,支持人民代表大会依法履行职能,支持人大代表依法行使职权。要坚持和完善基本政治制度,把政治协商纳入决策程序,健全落实“党委出题、党派调研、政府采纳、部门落实”的参政议政新模式,使重大决策行为拥有最坚实的民意基础,获得最广泛的智力支持。要坚持和完善基层民主制度,不断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提高社会自治能力。

三是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推行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是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关键环节,是我省实施地方法制创新的重头戏、突破口,已相继出台的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政府服务规定、规范行政裁量权办法、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抓住了问题要害,提出了解决办法,为全省法治政府建设指明了路径。当前及今后一段时间,全市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要以建设法治政府为目标,认真落实省政府“两规定”、“两办法”,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法定程序行使职权、履行职责,不断开创我市依法行政工作的新局面。要切实加快政府转型,更好地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基本职能,更多地采用行政指导、行政规划、行政合同、行政奖励等间接管理手段,更快地搭建电子政务、政府服务、社区服务、社会救助等公共服务平台,确保各级政府不缺位,不错位,不越位。要不断完善行政决策,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尤其要注意防范政府工作中的法律风险。要着力规范行政执法,从体制机制上、程序步骤上、监督问责上确保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执法、公正执法,尤其要狠抓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的执行和落实,切实解决好多头执法、多层执法、随意执法等突出问题。要继续深化政务公开,加大财政收支、行政审批事项、国有资产管理、重大建设项目等重点领域的公开力度,不断从程序、内容上完善政务公开制度。

四是推进公正司法。英国大哲学家培根有一句名言:一次犯罪行为污染的只是水流,但一次不公正的判决污染的却是源头。司法是维护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司法公正是司法工作的最本质要求,是党和政府取信于民的最基本方面。推进公正司法,要以深入开展“司法公正常德行”活动为契机,大力推进量刑规范化改革,统一裁判和执法尺度,争取在规范自由裁量权上有新突破;加大生效裁判执行力度,建立健全执行联动震慑机制,争取在解决执行难上有新突破;健全司法纠错机制,依法及时纠正司法过错行为,争取在错案纠正上有新突破。抓住了这些影响司法公正的关键环节和人民群众最关心、最不满意的问题,也就抓住了公正司法的“牛鼻子”。要以规范和保障律师执业活动为重点,加强和规范法律服务,充分发挥法律服务在促进司法公正中的纽带作用。各级党委政府要带头维护司法权威,各级行政机关要依法参与诉讼活动、认真履行协助义务、自觉履行生效判决。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在出庭应诉的问题上,有的同志还存在认识误区,顾虑比较多。我们必须清楚,行政机关法人代表主动出庭应诉,从工作而言,是负责的表现,是尊重民权的表现;从自己而言,也是一种法制教育和法治历练。对此,一定要严肃认真地对待。

五是完善权力监督体系。实践证明,以权力制约权力、以权利监督权力,让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是保证权为民所用的根本途径。要构建党内监督、人大监督、行政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与社会监督有机结合的全方位监督体系,切实增强监督实效。把各级领导干部和领导班子作为监督的重点对象,把干部人事权、司法权、行政执法权行使等作为监督的重点领域,把新闻媒体和社会舆论作为增大监督效力的重要途径,对人民群众举报投诉、新闻媒体反映的问题,有关部门要认真调查核实,依法及时处理。对决策失误、违法行政、滥用职权、失职渎职等行为,要严格依法依规追究责任,确保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用来为人民谋利益。

2、扎实推进经济法治建设。市场经济是一种权利经济、契约经济、竞争经济和开放经济,归结到一点,就是法治经济。推进经济法治建设,其主旨就是要用法律手段来保护财产权利、保证合同履约、维护公平竞争、优化资源配置和保障主体平等,加快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具体讲,必须抓好三个重点环节:

一要保障主体合法权益。要毫不含糊地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按照“非禁即入”的原则,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消除各种歧视性规定,特别是在财税、信贷、项目审批等政策上,解决好非公有制经济准入难、融资难等问题,让各种所有制经济平等竞争,让各类市场主体竞相发展,让全民创业高潮持续升温。要从事关常德长远发展和提升核心竞争力的高度,充分认识保护知识产权的战略作用,强化对重点领域知识产权的司法保护,促进自主品牌的形成和品牌经济的发展。

二要依法规范市场秩序。市场是联系生产和消费的纽带。有没有良好的市场秩序,决定着市场的选择作用能否得到有效发挥,决定着生产优质价廉产品的企业能否得到相应回报,决定着消费者的权益能否得到切实保障。加强市场监管、维护公平竞争是各级政府的一项基本职责。近几年,我市的市场整顿力度不断加大,市场秩序明显好转,但仍存在一些企业、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当前,要把整顿市场秩序的重点放在食品、药品、农产品等质量安全的保护上,放在对制假售假、欺行霸市、哄抬物价、围标串标、强行参工参运等行为的整治上,加大市场执法力度,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着力营造公平竞争的法治环境。

三要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市有信则立,市无信则废”,良好的社会信用是建立规范的市场经济秩序的重要保证。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要严格坚持遵守诺言、实践成约、取信于民,提高在全社会的公信力和满意度,努力打造诚信政府。要以健全信贷、纳税、合同履约、产品质量的信用记录为重点,建立现代社会信用体系。要加大失信惩戒,提高失信成本,大力弘扬诚实守信的商业道德。

3、扎实推进文化法治建设。常德文化底蕴深厚,文化名城建设成果丰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加速发展,向文化强市目标迈进的时机已经成熟。各级党委政府要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和省委《纲要》精神为契机,以创成全国文明城市为新的起点,把法治建设融入文化强市建设各领域、全过程,促进和保障文化强市目标早日实现。

一是要依法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任何时候都要突出文化事业的公益性质,加快构建覆盖城乡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保障全市人民的基本文化权益,真正让人民过上精神愉悦的生活。要注重运用法治理念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管理、行业自律、社会监督、企事业单位依法运营的文化管理体制,形成富有活力的文化产品生产经营机制。依法推进文化产业发展,促进文化市场主体做大做强。

二是要依法加强文化市场监管。要严格执行文化资本、文化企业、文化产品市场准入和退出政策,加强文化市场规范化建设。要深化文化执法体制改革,加大文化市场执法力度,重点加强对网络传播行为和网吧、图书报刊、影视音像制品、娱乐休闲等领域的监管,坚决扫除毒害人们心灵的腐朽文化垃圾,营造文明健康的社会风气。

三是要发挥道德力量在法治建设中的作用。要坚持用社会主义荣辱观引领风尚,深入开展道德模范评选表彰、先进典型学习宣传活动,引导人民增强道德判断力和道德荣誉感,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家庭责任。坚持法治与德治相互支撑、协力推进,充分发挥常德作为中华道德源头之一的文化优势,顺应时代要求和人民需求,丰富“德”文化内涵,拓展“德”文化功能,用“德”文化化育人心,用“常德精神”激励斗志,用道德力量规范行为,不断提高全市人民信法学法、用法守法的自觉性。

4、扎实推进社会法治建设。法治是构建和谐社会最重要的机制,我们必须以法治建设推动社会走向和谐。

一是要依法创新社会管理。要进一步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新型社会管理格局,尤其要规范发展社会组织,发挥各类社会组织在提供服务、表达诉求、规范行为等方面的积极作用,真正把社会组织建成社会管理的协同力量。要不断创新社会管理方式方法,更加注重用法律手段调节社会关系,平衡社会利益,解决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要着力推进基层社会管理体制改革,强化城乡社区自治和服务功能,走“社区管理社会化”的路子。

二是要依法保障改善民生。依法保障和改善民生是我们工作的根本出发点,也是社会和谐稳定的源泉。要进一步健全党委和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兼顾好不同方面群众的利益,依法保障全市人民各项合法权益。要把改善民生作为处理改革发展稳定关系的结合点,加快发展各项社会事业,加快建立符合市情、覆盖城乡、可持续的民生保障体系,尤其要高度关注困难群体的基本生活。要真正重视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分配公平,依法保障全体社会成员平等参与、平等发展的权利。

三是要依法维护社会稳定。要构建多元化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健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调联动”工作体系,及时有效地化解矛盾纠纷。要完善信访制度,畅通信访渠道,依法规范信访行为,积极引导信访当事人通过法律渠道反映诉求,解决矛盾纠纷。要加强源头治理和应急处置能力建设,加强重大建设项目、重大政策制定的稳定风险评估,高度重视群体性事件的应对和处理,防止矛盾激化。要深入开展平安常德创建活动,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健全治安防控体系,依法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不断提高人民的安全感和满意度。

5、扎实推进生态文明法治建设。目前,常德正处在加速发展、加快转型的关键时期,面临着稳增长与调结构的双重压力,资源环境约束越来越具刚性。要实现发展与保护的双赢,必须走依靠法治助推和保障转型跨越之路。要积极对接长株潭“两型社会”试验区建设,进一步完善全市生态文明建设规划,合理指导基础建设、资源开发、产业布局和生态环境保护。积极探索和建立绿色GDP考核评价体系,建立健全生态文明建设责任制和以保护生态环境为导向的经济政策,建立生态补偿机制,真正把生态文明建设纳入制度化轨道。要切实加大资源环境执法力度,严格按照国家、省级有关法律法规,加快淘汰落后产能、整治环境污染。建立科学、合理、有效的执法机制,克服并纠正资源环境执法中的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遏制行政干预执法的现象,维护生态文明法治的统一和尊严。

四、以强力措施确保法治常德建设顺利推进

建设法治常德是一项关乎长远、影响全局的社会系统工程,涉及面广、任务艰巨,必须坚持统一领导、综合协调、深入持久、重在实践的方针,立足长远,狠抓当前,突出重点,扎实推进。

1、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法治常德建设在市委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全市各级党组织要按照市委的决策部署,把建设法治常德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放在突出位置,切实抓紧抓好。一要健全组织机构。市委成立法治常德建设领导小组,定期研究解决法治建设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市委政法委,具体负责指导、协调法治常德建设各项工作,加强对各地各部门法治建设的督促检查。各地各有关单位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班子。二要明确工作职责。要把法治常德建设的目标责任分解到部门、到单位、到责任人,切实做到目标量化、工作细化、实施过程项目化。各单位要迅速研究制定贯彻《意见》的工作方案和配套文件,认真抓好任务落实。三要搞好办点示范。市、县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和相关领导同志都要领办法治建设示范点,摸索经验,以点带面。各单位要参照法治示范点建设标准,结合单位实际,发扬创新精神,大胆探索实践,科学推进法治建设工作。四要加强督导考核。要建立科学的建设法治常德考核评价体系和考核办法,明确评估指标,规范操作流程,细化目标责任,加强经常性督促和定期考核,督导考核情况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任期目标考核、年度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作为干部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据。五要切实强化保障。要加大对建设法治常德的投入,落实经费保障,确保法治建设各项工作有效运转。

2、要持续深入组织实施。建设法治常德是一项长期的任务,是一个不断实践、不断探索的过程。一要健全工作机制。要建立党委统一领导,人大、政府、政协及各司法机关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全社会齐抓共管,人民群众广泛参与的工作推进机制,形成建设法治常德的整体合力。各级法治建设领导小组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指导、协调和督促检查。各级人大要依法监督,政府要依法行政,司法机关要依法独立公正司法,政协和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团体要发挥各自优势,积极参与法治常德建设。要充分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发挥他们在建设法治常德中的主体作用。二要创新工作载体。要深入开展法治先进区县(市)、法治先进乡镇(街道)、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单位)、诚信守法示范企业等主题创建活动,把各项任务落实到基层。要积极开展法治常德建设理论研讨、文艺汇演、现场推介、法治单位(人物)评选、法治建设培训等丰富多彩的活动,将法治常德建设开展得有声有色。三要营造良好氛围。要加大对建设法治常德重大意义、主要任务和相关活动的宣传,注重总结推广先进典型和经验。市电视台、网站、报社、广播电台等各类媒体,要通过开设法治频道、设置专题网页、组织系列评论、开辟专栏等方式,总结推广法治常德建设的先进经验和典型,集中宣传法治常德建设成果。

3、要着力解决突出问题。法治常德建设工作线长面广,千头万绪,各级各单位在抓好全面贯彻落实的同时,更要善于抓住主要矛盾,解决突出问题,以此带动全面工作的推开和一般性问题的解决。各级各单位要按照法治常德建设的总体目标和任务要求,立足本地本单位实际,重点抓好影响常德经济发展大局、影响党委政府及司法机关形象、影响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等法治问题的解决。特别是对于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生效裁判执行难、错案追究不到位、招投标领域围标串标、食品安全监管缺位等热点、难点问题,相关单位要严格落实一名领导牵头、一个班子负责、一套工作方案、一抓到底的“四个一”工作要求,大胆探索,扎实推进,务求实效。

4、要着力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和全民法制宣传教育。法治工作队伍是法治建设的中坚力量。要按照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的要求,不断提高行政执法队伍、政法队伍的政治素质、法治信念和业务能力。要充分发挥政府法制队伍在依法行政中的重要作用,全面提高公务员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要加强法律服务工作者队伍建设,推行律师行业社会责任、职业道德评定制度和法律顾问制度。各级党委要注重对领导干部法治意识的培养,重视培养和提拔使用法治意识强、善于运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推动发展的优秀干部。各级领导干部要自觉做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模范和表率。

公民法律素质的高低,直接决定着法治常德建设的进程。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要深入持久地抓好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事业单位经营管理人员和农民的法治宣传教育,让各类群体学会运用法律武器辨是非、知荣辱、保权益、止纷争。要坚持法治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注重发挥法律实践的示范引导作用,全面提高干部群众的法治意识和能力,努力夯实法治建设的思想基础和素质基础。

同志们,建设法治常德是大势所趋、蓝图所指,发展所需、民心所向。我们刚刚摘得了“全国文明城市”的桂冠,实现了常德人民多年的夙愿。今天,我们又拉开了建设法治常德的序幕,开启了新的征程,任务艰巨、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我们一定要紧跟时代步伐,弘扬法治精神,努力开创法治建设的新局面,为建设现代常德、幸福家园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供稿:市委办综调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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