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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贯彻《保密法》切实做好保密工作

发布时间:2008-09-24 信息来源:市委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市委常委、市委秘书长、市委保密委主任   

198895日第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是新中国第一部比较完备的关于保密工作的法律。它是保护国家秘密,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打击泄露、窃取国家秘密犯罪行为的法律武器;是全体公民保守国家秘密的行为准则;是建设我国保密法规体系的基础;是深化我国保密工作改革,加强保密管理的法律准绳。《保密法》的颁布实施,使保密管理工作进入了依法治理的轨道。

《保密法》颁布20年来,我市的保密工作在中央和省委保密委员会的正确领导下,取得了显著成绩。一是保密宣传教育深入人心。通过开展党校培训、党委中心组学习、知识竞赛、调研活动、网络媒体宣传等形式多样的保密法规宣传教育活动,广大干部群众的保密意识明显增强,保密防范能力明显提高。二是保密工作向各领域全方位延伸。市县保密工作部门在积极做好重点要害部门部位保密工作监管的同时,主动参与经济社会建设,把好了经济社会发展各个领域的保密关。三是保密管理逐步规范。进一步建立健全了保密工作管理制度,实行了保密工作目标管理考核机制;各级保密组织依法开展了经常性的保密监督检查,在重点部门部位配备了符合要求的保密设施;及时查处了一批违反保密法律法规的失泄密案件,严肃了保密工作纪律,确保了国家秘密的安全。

当前,保密工作面临着新形势新任务,互联网等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给保密工作带来了严峻挑战,窃密手段日益先进,使保密管理难度不断加大,这就要求全市各级各类涉密部门必须充分认识做好新形势下保密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做好保密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履行好保密职责。

要严格落实保密工作责任。国家安全高于一切,保密责任重于泰山。各级党政主要领导要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推动建立和完善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制,真正把“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落到实处。要带头学习保密法规,增强保密意识,筑牢保密防线。要自觉管住自己的言行,管好家属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谨防“密从口出”。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履行保守党和国家秘密的重要职责,把保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经常听取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着力加强检查指导,确保措施到位。各级保密委员会要明确责任分工,健全工作制度,定期检查工作并提出改进办法,充分发挥职能作用。

要深入开展保密法规宣传教育。要在“五五”普法宣传教育活动中继续广泛深入地宣传《保密法》,进一步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的保密意识和贯彻执行《保密法》的自觉性。要讲究宣传教育的方式方法,在对象上把握党政领导干部、涉密人员等两个重点;在内容上突出保密法律法规、保密形势、典型案例等三个方面;在工作措施上做到将保密宣传教育纳入各级党委(党组)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纳入市县两级党校学习培训内容,纳入各单位涉密人员上岗前、离岗后的谈话内容,纳入媒体宣传工作内容等四个纳入。要通过深入宣传教育,使各级领导干部和广大涉密人员牢牢掌握国家秘密范围、保密制度、违反保密法规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等法规常识,切实做到知法、懂法、守法。

要建立健全保密管理长效机制。一是建立健全内部管理机制。各单位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保密工作制度和目标管理考核机制,做到责任到人,措施到位,充分调动各方面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二是建立健全领导管理机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保密工作领导责任制,进一步强化各级领导干部的保密责任。要严格责任追究,对忽视保密工作、疏于管理造成泄密的,要严肃追究领导责任。三是建立健全涉密计算机保密管理机制。当前,计算机网络泄密呈上升趋势,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涉密信息系统分级保护管理办法》的要求,强化涉密信息系统分级管理,严格执行国家出台的保密技术标准和管理规范,确保涉密计算机信息系统采集、存储、处理、传输国家秘密的安全保密。

要努力创新保密技术手段。各单位要配备必要的保密技术防范设备,切实提高保密技术防范能力。各级保密工作部门要完善执法手段,变被动执法为主动执法,经常性地利用计算机网络检测设备,抓好涉密信息系统的日常监督检查,增强发现泄密隐患和处置涉密问题的能力。要加大对失泄密案件的查处力度,对出现的失泄密问题及时查处,决不姑息迁就。

供稿:市国家保密局保密法规宣传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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