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澧县县委办“三措并举”抓精简归并会议工作

发布时间:2011-02-28 信息来源:常德政府网站 浏览次数: 【字体:

为进一步控制会议数量,提高会议质量和效率,切实把各级领导和干部从会议中解脱出来,让领导干部集中精力谋发展、抓大事,澧县县委办采取了三项措施:

一、大力精简归并会议。会议安排坚持精简数量、合理归并、注重实效、节约费用的原则。凡没有结合实际解决具体问题的会议不开;可以通过电话、传真等方式传达贯彻上级会议精神、安排部署工作的不集中召开会议;内容相近、时间接近、参会人员范围相同的会议合并召开;属同一主管领导或同一牵头联络单位归口管理的会议要归并召开,原则上一个系统年初只召开一次全县性会议;可由部门或部门联合召开的会议,不得以县委、县政府的名义召开。

二、实行会议申报审批制度。全县各单位以县委、县政府名义召开全县性会议,必须事先申报,经审批同意后召开。召开乡镇和县直单位正职参加的会议,须报县委或县政府主要领导批准;召开副职参加的会议,须报县委或县政府分管领导批准。未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县直单位一律不得召开全县性会议。县直单位需以县委、县政府名义召开全县性综合会议的,由县直牵头单位征求各归口管理单位意见,按照精简会议的原则提出方案,并报分管县级领导审核后以书面形式向县委办公室报告,由县委办公室综合全县情况统筹安排后召开。

三、严格办会纪律

1.县直单位召开涉及乡镇的工作会议,一般只安排乡镇分管负责人参加;

2.乡镇和县直单位一把手参加的全县性综合会议会期一般不超过半天,其它会议不超过2个小时;

3.没有事先申报或不按精简会议要求召开的会议,县领导不予参加,新闻媒体不得报道;

4.年底对全县性会议精简、合并召开情况进行全面总结检查,对违反规定召开会议的单位要通报批评。

供稿:澧县县委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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