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县委办从严规范督查活动获基层好评
频繁无序的督查活动不仅会增加基层的接待压力,还会使基层干部产生疲劳应付的情绪。为此,桃源县委办今年以改进干部作风为抓手,从严规范县内各类督查活动,特别明确了三个“必督”和三个“不督”的督查范围。即:上级党委或办公室要求督办的事项必督,县委常委会议定的重大事项必督,县委主委领导批示督查的重大事项必督;一般性工作不督,可督可不督的事项不督,纯部门业务工作不督。截至目前,县委督查室仅对争资争项、干部作风、防汛备汛、安全生产等全县性重点工作开展决策督查8次,督查次数同比去年压减60%。此举不仅减轻了督查部门的工作压力,还获得了基层各单位的广泛好评。
供稿:桃源县委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