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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源县委办与县委机关大院各单位签订责任状保平安

发布时间:2010-06-18 信息来源:桃源县委办 浏览次数: 【字体:

为强化管理、确保机关安全,近日,桃源县委办与县委机关大院各单位签订了县委机关安全生产、防火、防盗、防事故责任状,明确了各单位工作职责:一是明确了防守区域与防守重点,二是将安全生产与防火防盗防事故工作列入各单位重要议事日程,三是加大了对安全生产与防火防盗防事故相关知识的宣传力度,四是积极组织力量参与机关大院保卫、夜巡防守工作,五是将安全生产、防火防盗防事故工作与各单位年度绩效考评挂钩。

通过签订责任状,县委机关大院形成了各单位齐抓共管、人人参与安全生产和防火防盗防事故工作的格局,一批事故隐患和不安全因素得到及时排查和处理,有效促进了县委机关大院平安创建工作。

供稿:桃源县委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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