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城区委办加强和改进督查工作
一是调整目标管理体系。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将目标管理调整为经济建设、社会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四大类。
二是完善和改进考评办法。突出工业园区重点,对主要经济指标和重点项目推进情况进行单独考核和奖惩。
三是优化督查工作流程。按照能快则快、能简则简的原则,制定了“领导批交办事项督查工作流程图”和“督促检查工作流程图”。
四是建立联合督办制度。整合组织、纪委和政府办等部门成立联合督查组,开展重点工作、重点项目和重大事项专项督查督办。
五是明确督查时限。对各项督查工作规定办结时限,领导批交办事项和重点督查事项为2天,一般督查事项为3天,确保领导及时准确掌握重点工作动态。
供稿:鼎城区委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