澧县县委办、政府办进一步规范接待工作
近日,澧县县委办、政府办进一步加强接待工作的管理,对接待的管理机构、对象、标准、程序、经费和纪律等作了详细的规定。由县委、县政府接待工作领导小组和接待审计监督小组统一协调、指导和监督接待活动,将接待对象分成党和国家领导人、中央和国家机关副部级以上领导等六个层次,定出详细的餐饮、住宿标准,实行定点接待和程序申报制度,对接待经费则按照不同性质分别由县财政预算专项经费、接待经费的专项资金及县直对口单位负责等途径解决,并要求严格遵守“不准超标准安排接待、不准随意点酒点烟加菜”等“四个不准”的接待纪律。
供稿:澧县县委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