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城区法院推行“一步到庭”庭审方式效果良好
鼎城区法院推行“一步到庭”庭审方式效果良好
近年来,鼎城区法院对公诉简易案件大力推行“一部分到庭”的庭审方式,取得了良好的效果。1至8月,共适用这种庭审方式审理案件49件,平均审结期限为6天,当庭宣判率为100%。
“一步到庭”的庭审方式是指在受理适用简易程序的一声公诉案件以后,及时给被告人送达起诉书副本,同时书面征求被告人对起诉书指控犯罪事实的初步意见,并告知被告人适用简易程序庭审的法律意义。如果被告人对检察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部提出异议的,则当天开庭审理,当天作出判决,当天送达判决书。当天审结案件。
一步到庭庭审方式的推行,有效地缩短了被告人在看守所羁押的时间,体现了人文关怀,有利于被告人的认罪伏法,同时又有效节约了审判资源,提高了审判效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