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市国家保密局积极贯彻执行《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 发布时间:2008-09-25 信息来源:常德政府网站 浏览次数: 次 【字体:小 大】 《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即将于10月1日起正式执行。津市国家保密局积极行动,9月中旬就制定了详细的贯彻执行《规定》的工作方案。并组织了全市各单位保密员学习《规定》,撰写心得体会交市国家保密局阅存。同时,组织专人对经清理后确定为有效的国家保密局发布的规范性文件,以及2001年清理后至2008年9月30日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全面进行清理。从10月1日起,对市国家保密局制发的规范性文件实行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 供稿:津市市委办公室 【打印正文】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