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澧县委办强化督查审批 增强督查效能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全县督查工作,促使督查工作更好地服务临澧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临澧县委办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全县督查工作,强化督查审批,增强督查效能。
1、严格实行督查审批。县直单位组织开展的全县性督查活动,必须制定督查方案,经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审查并报县委、县政府同意后方可实施。未经审查批准,任何单位不得组织开展督查活动。
2、统筹安排督查活动。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对全县性督查活动进行统筹安排,防止督查过多过滥,分散基层工作精力。
供稿:临澧县委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