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门县落实保密工作备案制度 发布时间:2013-05-06 信息来源:石门县委办公室 浏览次数: 次 【字体:小 大】 结合常德市保密委员会下发的《常德市保密工作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石门县国家保密局认真做好新一年保密工作备案。一是加强保密教育。组织全局干部认真学习《办法》,并要求全县各单位在对涉密人员开展保密谈话时,重点结合《办法》做好宣传教育。二是明确保密责任。全县乡镇区、农林场、县直各单位均成立保密工作领导小组、签订保密工作责任状,并上报了涉密人员、载体等相关基本情况。三是完善信息登记。县国家保密局对各单位上报的基本情况进行收集整理、登记备案。 供稿:石门县国家保密局 【打印正文】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