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陵区在全市率先出台《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规定》
中央和省委、市委出台《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规定》后,武陵区高度重视,迅速贯彻落实。1月10日上午,武陵区召开区委常委会议,审议通过了区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规定》,作为今年区委1号文下发全区。《规定》涵盖改进调查研究、简化接待工作、精简会议活动、规范督查考核、精简文件简报、改进新闻报道、严格文稿发表、严格外出管理、厉行勤俭节约、加强检查落实等10个方面,共30条具体实施细则。《规定》严格按照上级党委有关精神,密切结合武陵实际,重点对组织会议活动、控制接待标准、规范检查评比表彰、文件文稿签发把关、领导出席会议活动、组团外出学习考察等方面进行了进一步细化和明确,更具操作性和适用性。《规定》出台后,全区上下反响热烈,深受干部群众欢迎。
供稿:武陵区委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