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县委办认真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常德市委关于建设法治常德的意见》(常发〔2012〕14号)文件精神,全面推行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桃源建设进程。桃源县委办紧跟法治常德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部署,结合本县实际,抽调精干力量,召开专题工作会议,对全县1988年至2011年以来县委、县委县政府联合制发和县委办、县委办县政府办联合制发的各类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审核。工作开展以来,本办工作人员严格要求,层层把关,责任落实,对全县清理出的190份规范性文件,按照是否存在与现行法律和上级政策相抵触、内容过时、阶段性工作已完成、新出台类似文件等情况,分别提出“继续执行”、“修改”、“废止”或“宣布失效”的清理意见,并及时将最终清理结果上报市委办,圆满完成了任务。
供稿:桃源县委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