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陵区推行“阳光司法”
今年,“司法公正常德行”活动的主题是阳光司法,旨在保障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得以实现,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高司法民主水平、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
开展阳光司法行动离不开公众的参与。为此,我区将采取广泛征求意见、组织司法机关开展“开放日”、人大代表旁听庭审活动,全面推行阳光司法。在具体操作过程中,我区将督促司法机关制定相关的司法公开细则,出台相应的工作措施,并以新闻发布会的形式向社会公开;督促司法机关建立健全司法公开工作平台,督导司法机关加强审务、检务、警务、所务公开大厅等工作宣传平台建设和网络宣传平台建设;开展典型推介,通过典型的示范作用,推介司法工作更加公开透明,更加公平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