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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行“村民理事会”制度 提升农村环境整治效能

发布时间:2014-11-11 信息来源:市委办 浏览次数: 【字体:

      桃花源旅游管理区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开展三年以来,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同时发现政府主导的环境治理“易反弹、难持续、上热下冷”。为破解这一难题,结合辖区实际情况,积极探索推行“村民理事会”制度,努力实现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由“政府主导、村民参与”向“村民自主、政府协调”转变。

      9月上旬,桃花源镇的高田村、桃仙岭办事处的凤其村率先成立了农村环境卫生整治“村民理事会”,充分发挥农村党员、长者、中小学生和妇女的作用,参与到环境整治日常管理工作来。

     “村民理事会”的主要职责是宣传引导群众搞好日常保洁、监督保洁员工作、募集环境整治资金等。在“村民理事会”的带领下,农民朋友将真正唱起了农村环境卫生的主角。

     “村民理事会”的示范及推广,将极大的提升我区环境卫生整治效能。(供稿:桃花源旅游管理区工委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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