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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寿县委办:开展清理各类领导小组、议事协调机构专项整治工作

发布时间:2014-07-22 信息来源:汉寿县委办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我县关于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安排部署,我办对全县各类领导小组和议事协调机构等临时机构进行了全面清理,保留73个,撤销40个。

  一是拟定方案,明确步骤。参照市清理临时机构的通知,5月初,我们拟定了清理方案,明确了清理规范的范围、原则、步骤等。针对这次清理工作数量多、涉及面广、时间要求紧的特点,县委办召开主任办公会进行了专题研究和部署,成立了以县委常委、县委办主任王明东为组长的清理工作小组,并作了明确分工。

  二是下发通知,全面收集。2014年5月,向县直各单位下发了《关于报送领导小组和议事协调机构等临时机构的通知》,要求各单位对各自承担牵头职责的临时机构进行梳理,填写《清理意见表》。此外,我们还通过搜索办文电脑、查阅收发文登记本等方式,全面梳理了以前已发文的各类临时机构。

  三是从严审核,确保实效。参照省、市有关文件,清理工作小组对各单位上报的临时机构提出清理规范的意见,对设立依据不明确或不充分、管理事项单一且已明确属于有关部门职能范围以及临时性、阶段性工作任务已完成的临时机构,一律予以撤销或归并。经过审核把关,保留临时机构73个,并发文明确了临时机构的负责人和成员。

  今后,我们将采取两条措施确保清理工作不反弹。一是按照省、市要求,适时开展清理。二是严格控制新设机构。除上级发文明确要求设立的,县委县政府原则上不再新设临时机构,确因工作需要需设立的,需报请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同意。

 

 

供稿:汉寿县委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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