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您的位置: 首页 >党务公开>文件规定>详细内容

中共常德市委办公室常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协常德市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德市政协2025年度协商与监督工作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4-17 信息来源:市委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常办〔2025〕4号

各县市区委和人民政府、政协,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常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柳叶湖旅游度假区和西湖、西洞庭管理区,市直和中央、省驻常各单位:

《常德市政协2025年度协商与监督工作计划》已经市委、市政府、市政协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常德市委办公室  

常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政协常德市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3月21日     


常德市政协2025年度协商与监督工作计划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省委十二届六次、七次、八次全会和市委八届八次、九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有关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充分发挥人民政协专门协商机构作用,根据上级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市政协2025年度协商与监督工作计划。

一、专题议政性常委会会议协商

(一)打造湘西北区域中心城市

协商时间:7月。

承办单位:市政协办、市政协研究室。

参加人员:市政协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部分住常省政协委员、市政协委员和县市区政协委员,市直相关部门负责人。

(二)推进农文旅融合发展,培育农村发展新业态

协商时间:10月。

承办单位:市政协农业和农村委。

参加人员:市政协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部分住常省政协委员、市政协委员和县市区政协委员,市直相关部门负责人。

二、专题协商会议协商

(一)助力校企合作,推进常德“二次创业”

协商时间:5月。

承办单位:市政协文教卫体和文史委。

参加人员:市政协主席会议成员,部分市政协委员,市直相关部门负责人。

(二)应对人口变化趋势,科学合理谋划常德教育事业

协商时间:9月。

承办单位:市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

参加人员:市政协主席会议成员,部分市政协委员,市直相关部门负责人。

三、主席会议视察协商

(一)提升精深加工水平,建设粮食产业强市

协商时间:4月。

承办单位:市政协提案委。

参加人员:市政协主席会议成员、副秘书长、各委室主任,市直相关部门负责人,相关县市区政协主席。

(二)优结构强动能,深入推进产业链招商

协商时间:6月。

承办单位:市政协经济科技和外事委。

参加人员:市政协主席会议成员、副秘书长、各委室主任,市直相关部门负责人,相关县市区政协主席。

(三)装配式建筑产业发展

协商时间:7月。

承办单位:市政协委员学习联络委。

参加人员:市政协主席会议成员、副秘书长、各委室主任,市直相关部门负责人,相关县市区政协主席。

四、对口协商

(一)传承和发展非遗文化,推动文旅融合发展

协商时间:6月。

承办单位:市政协委员学习联络委。

参加人员:市政协领导,部分市政协委员,市直相关部门负责人。

(二)促进合成生物制造产业高质量发展

协商时间:3月。

承办单位:市政协提案委。

参加人员:市政协领导,部分市政协委员,市直相关部门负责人。

(三)提升常德对外贸易发展水平

协商时间:7月。

承办单位:市政协经济科技和外事委。

参加人员:市政协领导,部分市政协委员,市直相关部门负责人。

(四)推动茶产业高质量发展

协商时间:3月。

承办单位:市政协农业和农村委。

参加人员:市政协领导,部分市政协委员,市直相关部门负责人。

(五)发展林下经济,促进绿色增长

协商时间:5月。

承办单位:市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

参加人员:市政协领导,部分市政协委员,市直相关部门负责人。

(六)全面推进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

协商时间:10月。

承办单位:市政协文教卫体和文史委。

参加人员:市政协领导,部分市政协委员,市直相关部门负责人。

(七)推动民族地区高质量发展

协商时间:9月。

承办单位:市政协社会法制和民族宗教委。

参加人员:市政协领导,部分市政协委员,市直相关部门负责人。

五、民主监督

(一)“提升行政效能、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民主监督

承办单位:市政协委员学习联络委牵头,各专委会对口实施。

监督时间:4—10月。

监督对象:市交通运输局、市审计局、市医保局、市林业局、市机关事务局、市教育局、市司法局。

(二)改善生态环境专项民主监督

承办单位:市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牵头,各专委会协同县市区政协、民主党派工作组实施。

监督时间:1—12月。

监督对象:市域内所有与环境保护有关的群体和个人行为。

附件:常德市政协“提升行政效能、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民主监督工作方案


附件

常德市政协“提升行政效能、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民主监督工作方案

为持续助推我市相关职能部门加强行政效能建设,进一步促进营商环境改善,市政协今年持续以“提升行政效能、优化营商环境”为主题开展第四轮专项民主监督,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紧紧围绕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常德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目标任务,聚焦“提升行政效能、优化营商环境”主题,对全市与优化营商环境密切相关的单位开展专项民主监督,通过发现问题、提出对策、督促整改,助推干部作风更优、行政效能更高,打造优质的政务服务和营商环境,推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组织形式

民主监督工作在市政协党组、市政协主席会议领导下开展,采取统一委派民主监督小组的形式,由市政协委员学习联络委、提案委、经济科技和外事委、农业和农村委、人口资源环境委、文教卫体和文史委、社会法制和民族宗教委分别组建7个监督小组,对市交通运输局、市审计局、市医保局、市林业局、市机关事务局、市教育局、市司法局进行“一对一”监督。各监督小组由8至10人组成,市政协各专委会负责人担任监督小组组长。

三、监督内容

围绕对口监督单位涉及提升行政效能、优化营商环境的主要职能职责开展专项民主监督,具体内容如下:

市交通运输局:全市道路运输市场监管、水路运输市场监管、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及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情况。具体包括规范道路运输市场、水路运输市场和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促进市场公平竞争情况;规范优化交通建设项目审批及建设管理、提升项目建设质效情况;开展交通运输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情况等。

市审计局:履行审计职责、开展经济监督、助力营商环境优化的情况。具体包括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对领导干部及所在地方单位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开展监督情况;开展政策落实审计、推动相关惠企政策落实情况;开展预算执行和绩效审计、推动涉企财政资金提质增效情况;开展行政执法情况等。

市医保局:实施医疗保障政策、加强医保基金管理、完善和优化医疗保障服务的情况。具体包括开展医保政策宣传、推动政策落实情况;完善医保服务体系建设、提高服务保障能力情况;优化工作流程和方式、提升服务效率情况;对医疗保障基金使用开展监管执法情况等。

市林业局: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加强林企对接、推动林业项目落地的情况。具体包括助农助企“科技服务”品牌建设、加大农林科技推广情况;开展农林项目招商引资情况;发展林下经济情况;打击破坏林业资源行为行政执法情况等。

市机关事务局:优化市直机关事务服务保障、提升综合管理能效、助力营商环境改善等情况。具体包括规范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办公院落及用房配备管理情况;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管理处置情况;公共机构节约能源管理工作情况;优化相关政府采购服务、促进市场公平竞争情况等。

市教育局:贯彻落实教育“双减”政策、均衡城乡教育资源、推进聚才兴市的情况。具体包括阳光招生录取情况;基层教育资源倾斜情况;推进职教融合助推产业发展情况;民办学校行政许可、教师资格证监管、校车安全检查和规范校外培训机构方面行政执法情况等。

市司法局:助推依法治市和法治政府建设、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的情况。具体包括开展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情况;规范涉企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情况;提升行政执法监管效能情况;律师行业管理、公证管理、基层法律服务管理、法律援助管理方面行政执法情况等。

四、监督方式

(一)自评自查。各对口监督单位根据自身涉及提升行政效能、优化营商环境的责任清单、权力清单开展自我评查,综述工作成效和问题不足,并提出下阶段工作措施及方向。

(二)走访调研。各监督小组围绕监督主题内容深入对口监督单位及服务对象开展走访调研,听取工作情况介绍,收集社会各界别委员和群众反映的问题线索、意见建议。

(三)案卷评查。各监督小组组织市司法局、市优化办等相关单位人员以及法律界委员,对相关对口监督单位的执法案卷进行评查。重点围绕案卷材料完整性、流程合法性、法律法规适用正确性、文书制作规范性等方面,评查相关部门行政执法行为的程序合法性和适当性。

(四)民主评议。召开民主评议会议,邀请市委市政府相关领导出席,组织全体市政协常委和各监督小组成员以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各监督小组对对口监督单位在提升行政效能、优化营商环境方面的工作成效、存在的不足进行现场点评,并提出建议对策。

(五)交办跟进。市政协将各监督小组调研、协商、监督发现的问题清单和建议清单转交市政府,由市政府对相关单位予以交办,针对存在不足督促改进,市政协各专委会做好跟踪监督,协商推动相关问题的解决。

五、工作步骤及时限

(一)印发监督方案。由市委办、市政府办、市政协办联合印发专项民主监督工作方案。(完成时限:2025年3月)

(二)进行工作对接。各监督小组与对口监督单位开展工作对接,就监督内容、对象、目标、方式、程序等事项进行协商沟通,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完成时限:2025年4月)

(三)自主开展监督。各监督小组自主开展专项民主监督工作,以实地调研、座谈交流、发放问卷等形式提出监督意见和建议,跟踪了解对口监督单位工作情况。(完成时限:2025年5月至9月)

(四)形成监督意见。各监督小组形成专项民主监督成果,市政协办组织召开市政协“提升行政效能、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民主监督评议会议,并将监督评议意见提交市政府,由市政府对相关单位进行交办。(完成时限:2025年10月)

(五)督促整改落实。各对口监督单位在规定时限内,将整改落实情况以书面形式报市政府办汇总并向市政协办反馈。市政协办商市纪委监委、市委办、市政府办等部门,适时对相关单位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办。(完成时限:2025年12月)

六、工作要求

(一)统筹部署,科学组织。专项民主监督工作坚持在市政协党组、市政协主席会议领导下开展,市政协委员学习联络委负责统筹协调,市政协各专委会要科学组建监督小组,合理安排,确保监督工作高效有序开展。

(二)聚焦主题,精准监督。各监督小组要围绕既定的监督主题,积极引导监督小组成员学习政策,了解对口监督单位的权力清单、责任清单、问题清单,用活监督形式,力求发现的问题客观真实,提出的建议对策具体有效。

(三)严谨务实,改进作风。各监督小组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确保民主监督全过程严谨务实,切实树立人民政协的良好形象。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