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常德市委办公室 常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2011年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中共常德市委办公室
常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2011年全市普法依法治理
工作要点》的通知
常办〔2011〕27号
各区县(市)委和人民政府,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柳叶湖旅游度假区和西湖、西洞庭管理区,市直和中央、省驻常有关单位:
《2011年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已经市委、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常德市委办公室
常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1年3月31日
2011年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
2011年是&“六五&”普法的开局之年,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四化两型&”建设、打造&“现代常德、幸福家园&”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大力推进依法治理,为促进全市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确保和谐稳定和富民强市战略的顺利实施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认真做好&“五五&”普法总结表彰和&“六五&”普法启动工作,积极推动法治常德建设
1.做好&“五五&”普法总结表彰和&“六五&”普法启动工作。做好全国、全省、全市&“五五&”普法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评选表彰和宣传推介工作。拟于三季度召开全市第七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会议,表彰&“五五&”普法先进,启动&“六五&”普法规划。全市各地、各部门应及时召开&“五五&”普法总结表彰暨&“六五&”普法启动会议。
2.制定好&“六五&”普法规划和决议。上半年,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根据全国、全省&“六五&”普法规划、决议,结合实际,联合制定全市&“六五&”普法规划,并报市委、市政府批转实施。同时,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制定并通过相关决议。各区县(市)委、人大、政府相关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和出台本地区的&“六五&”普法规划和决议。市直各部门、各单位也要对本系统今后五年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做出总体部署和安排。
3.推动法治常德建设全面开展。去年8月,省委、省政府正式作出&“建设法治湖南&”的战略部署。今年,《法治湖南建设纲要》将正式发布。为配合法治湖南建设,我市拟适时召开建设&“法治常德&”动员大会并出台建设&“法治常德&”指导意见和&“法治区县(市)&”创建活动实施方案,拓展创建工作的覆盖面,推进创建工作向纵深发展。
二、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法律意识
1.加强法治理念和新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大力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新出台、新修订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继续深入开展宪法宣传,广泛宣传与经济发展、群众生活、社会稳定密切相关的劳动就业、社会保障、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征地拆迁、环境保护、国防安全、禁赌禁毒、计划生育等法律法规。引导公民树立依法办事的观念,依法表达利益诉求,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依法化解社会矛盾,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
2.加强领导干部及公职人员学法用法工作。进一步健全和落实党委(组)学习中心组学法、领导干部法制讲座、集中轮训、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根据全省安排,重点改革和完善干部学法用法年度考试制度,探索推广开卷和闭卷相结合,公共法、基础法和部门法、专业法相结合,统一部署和分类实施相结合,平时学习和年度考试相结合的新方法,提高学法成效。各地要切实做好普法教材和读本的发行、宣讲辅导工作及考试组织工作,克服形式主义,力求实效。
3.加强群众性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继续深入开展专法普教,积极参与&“三下乡&”服务活动,开展5月农村法制宣传教育月、9月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周和&“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暨社区法制宣传日等系列活动,深化法律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进机关活动。配合依法治企活动,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制教育。继续做好农村&“两委&”干部、留守青少年儿童和农民工的法制宣传教育,抓好社区青少年、失业及流动人口等特殊人群的法制宣传教育。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的作用,深入开展&“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活动。
三、大力推进区域、基层和行业依法治理,促进社会管理创新
1.加快法治区县(市)创建。今年,我市将全面启动法治常德的创建工作,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地区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积极开展法治区县(市)的创建工作。及时总结创建活动经验,培育典型,年内拟召开全市法治区县(市)创建工作经验交流会。
2.加强基层依法治理。切实加强民主法治乡镇(街道)建设,使之成为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和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抓手,建立和完善区县(市)、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联创的基层民主法治创建工作格局。通过大力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民主法治社区&”、&“诚信守法企业&”创建活动,提高基层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监督、自我服务的能力,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
3.深化行业依法治理。各部门要结合行业、部门的工作实际,开展多层次多领域的依法治理活动。认真做好&“2011一2012年全省依法办事示范窗口单位&”评选推荐工作。进一步探索窗口单位创建工作的实效性,完善工作机制,加强动态考核,找准便民利民和严格执法的结合点,巩固提高创建工作成果,发挥典型示范作用,推动公正廉洁执法,不断提高行业的法治化管理水平。
四、拓展法制宣传教育平台,增强法制宣传教育水平
1.加强新闻媒体法制宣传。各级党委宣传部门和媒体,要加大法制新闻和法制案例的宣传报道力度。充分发挥大众媒体的宣传优势,在各级报刊、杂志、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上,开办法制栏目,刊登或播出法制宣传教育的公益广告。推动市级主流广播、电视媒体开设一个以上法制宣传类专题栏目。各区县(市)也要创造条件,积极开展相应的法制宣传。
2.巩固法制宣传阵地建设。贯彻落实省政府湘政办函〔2010〕195号通知精神,加强城市户外法制宣传公益设施建设,在城镇主要街道和各类公共场所建设一批户外法制宣传公益设施,制作固定的法制宣传标牌和电子屏等法制宣传公益设施。切实加快农村和城镇社区&“四个一&”(一个法制宣传栏、一所法制学〈夜〉校、一家法律书屋〈阅览室〉、一支普法志愿者队伍)建设步伐。
3.开展法制文艺活动。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丰富法制文艺活动相结合,大力开展法治文化活动,打造法治文艺精品。充分发挥城乡图书馆、文化馆、影剧院等公共文化场所的作用,促进社区、校园、企业、村镇等基层单位的法治文化建设。倡导专业(业余)团体、组织和个人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文化创作活动,组织开展优秀法制文艺节目调演、汇演、巡演和电视展播活动,促进法治文化的繁荣发展。
4.强化法制信息化管理。进一步作好湖南法治网站的协办工作,切实加大常德法制宣传的信息报道力度,加强全市网络法制宣传骨干的业务培训,培养一支业务精通、敬业务实的干部队伍,畅通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情况的交流反馈渠道。
五、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确保全年工作任务实现
1.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和落实各级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工作制度和成员单位职责。各级党委要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定期听取工作情况汇报,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各级人大要发挥监督检查职能,督促&“一府两院&”及其部门落实&“六五&”普法决议确定的目标任务。各级政府要发挥主导作用,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纳入政府公共服务体系。
2.健全工作机制。《湖南省法制宣传教育条例》拟于上半年出台,各地要切实抓好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要通过开展条例宣传周、条例宣传贯彻座谈会、普法骨干培训班、条例贯彻实施专项督查等活动,健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运行机制、保障机制、考核机制和奖惩机制。
3.强化队伍建设。以&“六五&”普法启动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各级普法依法治理办事机构建设,配齐配强工作人员。进一步加强各级依法治理督查团和普法讲师团建设,调整充实人员,充分发挥其在法治常德建设中的重要作用。继续加强普法志愿者、法制文艺工作者队伍的建设。
4.落实经费保障。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经费保障应与本地经济、社会和文化事业的发展相适应,与本地财政收入增长相协调。各级政府要根据本地财政实际,加大普法依法治理经费的投入。各级普法依法治理主管部门要确保专款专用,不得挤占、挪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经费。要适应客观需要,加大对群众性、公益性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投入,保证向农民、城镇居民免费发放普法读本和开展群众性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所需经费。
供稿:市委办秘书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