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常德市委关于建设廉洁常德的决定
常发〔2012〕7号
(2012年5月7日)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战略部署,扎实推进我市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着力创造与常德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反腐倡廉工作新局面,现就建设廉洁常德作出如下决定。
一、建设廉洁常德的指导思想、基本目标和总体要求
1.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执纪为民,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切实优化经济环境、深化源头治理、强化案件查办,全面提升反腐倡廉建设的科学化水平,为建设现代常德、幸福家园提供有力保障。
2.基本目标。公共权力行使得到有效规范和有力监督,各级党和国家机关及事业单位决策科学民主,执行顺畅高效,服务优质便捷,干部务实清廉;市场更加规范有序,资源得到优化配置,行业廉洁从业,企业诚信守法;廉洁文化氛围浓厚,廉洁风气渗透到社会生活各个方面,廉荣贪耻的价值观得到普遍认同和遵循,传统美德和公平正义得到普遍敬重和弘扬。经过坚持不懈的努力,逐步完善具有常德特色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切实改进党风、政风、行风、民风,有效遏制消极腐败现象和不正之风,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反腐倡廉建设的满意度。
3.总体要求
——坚持以大局为重。把建设廉洁常德的各项要求主动融入全市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党的建设等各个领域,贯穿到全局工作、中心工作的各个方面,促进和保障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坚持以预防为先。把“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的要求贯穿在廉洁常德建设的全过程,以制约监督权力为核心,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健全制度为重点,以廉洁文化为基础,以科学技术为支撑,努力形成有利于干部廉洁从政、行业廉洁从业的保障条件。
——坚持以惩治为要。把依纪依法惩治腐败作为建设廉洁常德的重要手段,完善办案机制,加大办案力度,突出办案重点,扩大办案效果,通过严厉惩治腐败行为,推进廉洁常德建设深入开展。
二、以规范权力运行为重点,促进干部廉洁从政
4.全面加强规范权力运行制度建设。按照“配置科学、制约有效、程序严密、运行公正、责权统一”的要求,加强规范权力运行制度建设。进一步厘清职能部门的法定职权,明确权力流程,实行上网公布。在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着力构建权力分解和制衡机制,防止权力滥用。严格执行行政执法程序,减少自由裁量权的范围和幅度,规范自由裁量权行使。建立健全以行政首长为重点对象的行政问责制。
5.建立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完善重大事项决策的规则和程序,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健全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社会公示制度和社会听证制度。推行“三重一大”决策票决制度。健全重大决策风险评估制度、决策过程纪实制度、决策实施情况评价制度和决策失误责任追究制度,建立纠错改正机制,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决策失误。
6.完善干部考核选拔任用机制。建立健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机制。推行干部政绩第三方民调工作机制,把民意作为干部考核的重要标尺,逐步提高民调结果在干部考核中的权重。加大竞争性公开选拔干部工作力度。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职务任期、任职回避制度。加大干部交流力度。加强对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的监督力度,确保招录招聘公平公正。
7.完善财政管理制度。深化预算制度改革,推进政府部门预算、决算信息披露制度。深化“收支两条线”管理改革,进一步规范非税收入管理。深化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逐步实现全市所有预算单位国库集中支付业务覆盖面达100%。建立重大财政投资项目绩效评价体系。积极推进领导干部职务消费制度改革,大力推行公务卡结算制度。推进乡镇财政管理方式改革,规范乡镇收支行为。完善村级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村民民主理财制度。
8.加强司法规范化建设。优化司法权配置,进一步完善权责明确、相互配合、相互制约、高效运行的司法体制。规范司法自由裁量权行使。完善利益隔离机制,规范法官、检察官和律师的关系。完善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制度,扩大司法参与。认真解决群众反映强烈、影响司法公正的突出问题。
9.全面推进公共事务公开。推进党务公开,健全党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机制,推进基层党组织党务公开。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重点抓好重大建设项目、公共资源配置和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信息公开。落实我市“四费”公开制度,使其常态化、长效化。推进司法公开,促进司法公正廉洁。全面推进厂务、村务、校务、医务等各领域阳光运行。
10.建立健全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建立健全廉政风险排查、定级、预警、防控、化解机制,实现全市各级各部门廉政风险防控全覆盖。突出对掌握审批权、市场监管权、项目资金分配权等要害部门和岗位的廉政风险研判,在高风险节点上重点防控。采取“制度+科技”的方式加强监管,建设覆盖全市的电子监察系统,进行实时监控、预警纠错。建立预防腐败信息管理系统,提高预防腐败工作的信息化水平。
11.加大监督制约力度。完善我市党政正职监督制度,进一步健全纪委全会监督机制,继续坚持“巡视、审计、述廉”三位一体监督制度和纪委监督同级党委制度,深化纪检监察派驻机构改革,增强监督实效。充分发挥各监督主体的作用,支持和保证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政府专门机关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建立健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增强监督合力。
12.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加强对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情况的监督,健全重大决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长效机制,维护政令畅通。加强对民主集中制执行情况的监督,反对和防止个人或少数人专断。加强对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规定等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落实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严格执行领导干部配偶、子女个人从业的有关规定。认真落实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述德、任前廉政谈话、诫勉谈话、询问质询等制度。
13.治理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方面的突出问题。深入推进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重点抓好项目决策、招标投标、土地出让、物资采购等环节的治理工作,建立解决领导干部插手干预工程建设专项督查机制,坚决遏制工程建设领域腐败易发多发势头。推进治理领导干部收送“红包”、违规经商办企业、超标准使用公车和私设“小金库”等专项治理工作常态化。建立健全利益回避制度,治理领导干部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问题。
14.加强干部作风建设。深入持久地开展作风建设活动,倡导联系群众、真抓实干、秉公用权、廉洁从政的良好作风。完善绩效评估体系,着力加强干部执行力建设。认真治理庸、懒、散问题,严肃处理吃拿卡要、推诿扯皮、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等行为。进一步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每年确定一批廉政实事,对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集中治理。全面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促进反腐倡廉工作在各个层次、区域和单位整体推进、均衡发展。
三、以完善市场体系为重点,推动行业廉洁从业
15.推进市场体制改革。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把能够用市场机制解决的问题交给企业、社会组织和中介机构,减少对市场的行政干预;对保留的审批项目,严格规范审批行为,提高透明度。积极推进投资体制改革,加快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新型投资体制。规范企业投资行为,依法加强对企业投资活动的监管。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把企业反腐倡廉融入生产经营管理之中,统筹安排、相互促进。加强和改进金融监管,依法落实金融账户实名制,建立健全现金交易限制及反洗钱制度,加强对大额和可疑交易资金的监测,发挥在预防腐败中的作用。
16.建立统一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市场。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建设,构建管办分离、统一进场、集中交易、公开透明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政府采购、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国有产权交易、药品和医疗设备采购、特许经营权等公共资源交易项目一律纳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建立健全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体制,各行政主管部门、监管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对公共资源交易进行全面监管,监察机关要加强全程监督。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构建公共资源交易信息服务网络体系,逐步实现公共资源交易全程电子化、网络化。
17.建立健全社会信用机制。推进以政府信用为表率、企业信用为重点、个人信用为基础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党政机关及公职人员要在诚信建设中率先垂范,严格依法施政,严格执行行政赔偿、行政补偿、行政救济等制度。加强企业信用建设,建立各类企业廉洁诚信档案,健全负面信息披露制度和守信激励制度。整合有关部门和行业信用信息资源,建设和完善实名制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体系。实行重大信用信息发布制度,建立网上查询系统。实行诚信准入制度和不诚信的“黑名单”制度,对记入“黑名单”的企业或个人,限制其从业资格。
18.加强对市场中介机构的监督管理。巩固我市中介机构清理规范成果,推行中介机构与原挂靠单位在职能、机构、人员、财务、名称等五个方面的分离与脱钩。建立健全中介代理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建立招标代理、拍卖、评估等中介机构预选库,实行中介机构遴选制度。加强自律机制建设,完善内部管理制度。防止和纠正行业指导部门违规向中介机构转移行政管理权谋取部门利益问题。
19.深入治理商业贿赂。坚决纠正不正当交易行为,规范交易活动。重点查处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产权交易、医药购销、政府采购、资源开发和供销等领域以及银行信贷、商业保险等方面的商业贿赂案件。建立和完善商业贿赂犯罪档案查询系统。积极探索有效遏制和打击商业贿赂的途径和办法,建立健全防止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
20.建立社会领域防治腐败工作机制。加强社会领域党组织建设,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加强社会领域防治腐败制度建设,构建法制健全、规范有序、监督有力的管理体系,督促完善和落实行业公约、行为规范、服务标准和反腐承诺,指导社会组织进一步完善内部治理结构,健全自律机制,促进廉洁、规范从业。建立健全非行政领域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
四、以强化廉政教育为重点,营造廉洁社会风尚
21.加大反腐倡廉教育力度。重点加强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教育。围绕“教育崇廉、典型引廉、警示促廉”,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政治忠诚教育、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保持党的纯洁性教育和从政道德教育,筑牢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完善廉政警示教育制度、党政正职讲廉政党课制度、新任领导干部廉政培训制度。充分运用林伯渠故居、帅孟奇故居等红色资源,创建一批省、市级廉政教育基地,丰富和完善其教育功能,积极组织干部到基地接受教育。积极开展廉洁主题教育系列活动,重视价值观和荣辱观的塑造,把廉洁教育的内容融入到现实生活中,形成“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良好社会风尚。
22.打造“沅澧清风”廉洁文化品牌。大力弘扬“德行天下、和谐奋进”的常德精神和善德文化,开展丰富多彩的廉洁文化活动,形成具有常德特色的“沅澧清风”廉洁文化品牌。推动廉洁文化进机关、校园、社区、农村、家庭、企业。大力实施廉洁文化精品工程,创作一批思想性、艺术性相统一,深受群众喜爱的优秀廉洁文化作品,推动廉洁文化产品的传播。
五、以查处典型案件为重点,遏制腐败滋生蔓延
23.完善办案机制。完善组织协调机制,强化市县两级反腐败协调小组的职能,加强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关与行政执法机关协调配合、优势互补,整合办案资源,增强查案工作合力。完善及时揭露腐败机制,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完善保护证人、举报人制度,运用监察、审计、巡视和各种专项治理手段,拓宽发现违纪违法问题的渠道。完善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工作机制,健全办案程序制度、办案安全制度、办案监督制度,提高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水平。完善处罚机制,加大对腐败分子的经济处罚和赃款赃物追缴力度;坚持受贿与行贿惩治并重,加大对行贿行为的惩治力度。完善澄清保护机制,及时为受到诬告错告的同志澄清是非,并把改革创新中的失误与违纪违法问题严格区分开来,保护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24.突出办案重点。坚持有案必查、违纪必究,始终保持查办案件的高压态势,严肃查办违反政治纪律、阻碍改革、影响和破坏我市经济发展环境的案件,领导干部以权谋私、失职渎职、滥用职权的案件,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重要岗位的案件,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件,以及顶风违纪的各类典型案件。
25.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加强案件剖析,开展典型案例警示教育。针对案件暴露的问题,完善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措施。改进和规范案件信息发布工作,加强舆论引导,增强查办案件工作的政治效果、法纪效果和社会效果。
六、建设廉洁常德的保障措施
26.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建设廉洁常德领导小组,健全工作机构,形成统一领导、分工负责、上下联动、有序推进的工作机制和齐抓共管的合力。各级党委、政府是建设廉洁常德的责任主体,要把建设廉洁常德纳入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列入党委、政府重要议事日程,融入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建设各个领域;各部门要按照本决定的总体要求和职责分工,切实抓好本系统、本行业的反腐倡廉建设。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协助党委研究部署工作,分年度制定建设廉洁常德工作方案,明确重点任务和工作措施,分解落实到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27.广泛开展廉洁创建活动。各级各单位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廉洁创建方案,明确创建目标任务,广泛深入开展廉洁机关、廉洁单位、廉洁社区、廉洁家庭等系列创建活动,以创促建,推动廉洁常德建设蓬勃开展,扎实推进。
28.建立考核问责机制。建立考核评价机制,把廉洁常德建设作为单位目标管理考核和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建立督查机制与责任追究机制,加强监督检查,对工作不落实的单位和地区,要严肃追究领导责任。
29.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以“当好忠诚卫士,建设廉洁常德”为主题,全面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思想政治建设、业务能力建设、职业道德规范建设,努力建设一支忠诚可靠、服务人民、刚正不阿、秉公执纪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为建设廉洁常德提供重要保障。
30.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强化舆论引导,在报刊、电视台、电台、网络等媒体设立建设廉洁常德专版、专栏,大力宣传市委、市政府建设廉洁常德的决策部署,宣传建设廉洁常德的好经验、好做法,宣传廉洁从政、廉洁从业的优秀人物、典型事迹。充分依靠社会支持,倾听社会各界对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和建议,鼓励支持媒体和舆论监督,健全网络舆情信息收集、研判、处置和网上舆论引导机制,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不断扩大社会参与,建立健全社会参与反腐败的激励机制。引入群众评价机制,每年组织群众对反腐倡廉建设的效果进行评估,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建设廉洁常德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营造全社会参与廉洁常德建设的浓厚氛围。
各级各单位要根据本决定要求,结合实际制定贯彻落实方案和具体措施。
(此件可公开发布)
供稿:市委办秘书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