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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常德市委常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工商联工作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11-09-05 信息来源:市委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工商联工作的意见》(中发〔201016号,以下简称《意见》)以及《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工商联工作的实施意见》(湘发〔201023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工商联工作,切实发挥工商联的优势和作用,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工商联工作的重大意义

工商联工作是党的统一战线工作和经济工作的重要内容。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新形势下,做好工商联工作,对于坚持和完善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为坚持改革开放、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凝聚最广泛力量,具有重要意义。全市各级各部门要把思想统一到中央、省委精神上来,充分认识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工商联工作,是坚持和完善我国基本经济制度、促进非公有制经济科学发展的需要;是适应政府职能转变、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是坚持对外开放基本国策、不断提高我国开放型经济水平的需要;是巩固发展壮大爱国统一战线、加强党在非公有制经济领域领导的需要。贯彻落实《意见》和《实施意见》精神将会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推进工商联事业,对进一步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人士健康成长,对加快现代常德、幸福家园建设步伐产生积极而深远的影响。

二、工商联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任务、性质、基本特征和工作对象

1.工商联工作的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坚持团结、服务、引导、教育的方针,全面加强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建设,不断增强凝聚力、影响力、执行力,把工商联建设成政治坚定、特色鲜明、机制健全、服务高效、作风优良的人民团体和商会组织,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贡献力量。

2.工商联的基本任务。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培养拥护党的领导、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非公有制经济人士队伍;参加政治协商,发挥民主监督作用,积极参政议政;推动经贸交流和协作,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加强行业协会商会建设,服务非公有制企业发展;参与协调劳动关系,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反映非公有制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利益诉求,维护其合法权益。

3.工商联的性质。工商联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以非公有制企业和非公有制人士为主体的人民团体和商会组织,是党和政府联系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桥梁纽带,是政府管理和服务非公有制经济的助手,在我国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活中有着重要影响,在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4.工商联的基本特征。统战性、经济性、民间性有机统一,是工商联的基本特征。统战性主要体现在工商联是党领导的统一战线组织,决定了工商联的政治方向、政治地位和政治功能。经济性主要体现在工商联由工商界及其人士组成,直接服务于经济建设。民间性主要体现在工商联具有商会性质和职能,其组织方式和工作机制不同于政府机构。工商联工作要牢牢把握统战性,充分发挥经济性,切实体现民间性。

5.工商联工作的对象。工商联工作的主要对象包括私营企业、非公有制经济成份控股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港澳投资企业等,私营企业出资人、个体工商户、在内地投资的港澳工商界人士、原工商业者等。

三、充分发挥工商联的职能作用

6.充分发挥工商联在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思想政治工作中的引导作用,促进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政府大力支持、统战部组织协调、工商联具体实施、有关方面参与的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思想政治工作格局。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爱国、敬业、诚信、守法、贡献,做合格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是工商联的重要职责。坚持寓教于服务、寓教于乐,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学习教育,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在党的领导下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人士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树立义利兼顾、以义为先理念,加强企业文化建设,积极参与光彩事业、招工扶贫、感恩行动等各种社会慈善事业和“万企联村、共同发展”活动,自觉履行社会责任,致富思源、回报社会,为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作贡献。坚持每两年开展一次“常德市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评选表彰活动。评选表彰“劳动模范”、“三八红旗手”、“优秀共产党员”等,要充分考虑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大力宣传先进典型事迹,协助党和政府加强舆论引导,营造有利于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的良好社会环境。在组织开展各类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参加的评选表彰时,应充分征求工商联的意见并经过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综合评价体系评价。将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的培训纳入干部培训总体规划。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支持所在企业建立党组织,为党组织开展活动、发挥作用提供条件。发挥工商联直属会员单位党组织作用,推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健康发展。

7.充分发挥工商联在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参与经济社会发展重大决策中的重要作用,促进常德民主政治建设。工商联作为党领导的统一战线组织和人民政协的重要界别,要认真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职能。要密切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联系,深入了解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意愿和要求,向党和政府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参与有关方针政策的制定和贯彻执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市场环境、政策环境、法治环境、社会环境的改善。成立“常德市民营经济研究会”,加强对关系非公有制经济、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和现代商会等方面全局性、基础性和前瞻性问题的研究,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不断提高调查研究能力和参政议政水平,积极反映社情民意,有序参与政治生活和社会事务。有步骤、有计划地拓宽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政治安排的渠道和规模,可聘请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中的专家担任政府经济顾问,推荐符合条件的企业家担任村支部书记(村主任)。对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的政治安排和社会安排,要充分听取和尊重工商联意见。

8.充分发挥工商联在政府管理和服务非公有制经济中的助手作用,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各级政府要注重发挥工商联参政议政、民主监督的优势,建立相关重要经济决策委托工商联征询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意见的制度。吸收工商联为非公有制经济领导小组、全民创业领导小组、招商引资领导小组和优化经济环境领导小组等机构的成员单位。建立由统战部、政法委和工商联等部门参与的维护非公有制企业、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合法权益联席会议制度,办公室设在工商联。支持工商联大力开展以商招商活动。工商联要加大联系协调力度,参与完善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和信用体系建设。积极开展民间外交,推进“走出去”战略,加强同境外工商界的交流合作,更好地为非公有制企业开展国际合作提供服务。重大商贸活动,要有工商联参与。工商联针对非公有制企业的需要,开展“一户一策”定向服务,积极探索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服务载体和机制,为非公有制企业提供信息、法律、融资、技术、人才等方面的服务,帮助非公有制企业更好推进结构调整和自主创新,不断增强市场竞争能力、抵御风险能力、可持续发展能力。

9.充分发挥工商联在行业协会商会改革中的积极作用,促进行业组织规范发展。工商联要认真履行作为非公有制经济领域内行业协会商会的主管单位职责,指导和推动行业协会商会组织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内部管理、依照法律和章程开展活动,充分发挥宣传政策、提供服务、加强自律的作用。进一步清理整顿行业协会商会与政府职能部门政会不分和重复组建行业协会商会的问题。明确驻常异地商会归口工商联主管。

10.充分发挥工商联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中的积极作用,促进和谐常德建设。工商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工会为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成员单位,共同推动劳动关系政策出台、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建设,共同定期研究解决劳动关系中的重大问题和调处劳动争议。要引导非公有制企业依法与工会就职工工资、生活福利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问题进行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要正确协调处理投资者利益和劳动者权益的关系,引导非公有制企业积极创造就业岗位,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尊重和维护员工合法权益,依法建立工会组织,开展工会活动。

四、以改革创新精神加强工商联自身建设

11.加强工商联会员队伍建设。按照面向工商界、以非公有制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为主体、广泛性和代表性相结合的原则,做好工商联会员发展工作。依照工商联《章程》的规定,建立会籍管理制度,制定入会标准,规范发展程序,建立不合格会员的淘汰机制。扩大工商联会员的履盖面,优化会员结构,增强组织代表性。提升企业会员和团体会员比重,注重将行业商会、行业协会、异地商会等经济类社团吸收为工商联团体会员。

12.加强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队伍建设。按照思想品质优、社会贡献大、公众形象好、参政议政能力强的要求,努力建设一支数量充足、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的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队伍,设立人才库,建好人才档案,实行动态管理。着眼于非公有制经济的长远发展,加强代表人士后备人才队伍建设,实行分层级、分类、定向培养。加强和完善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综合评价工作,注重评价结果的综合运用,健全科学有效的培养使用机制,不断提高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政治把握能力、参政议政能力、合作共事能力和依法经营能力。配合党和政府实施人才发展战略,加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

13.加强工商联领导班子建设。选好配强各级工商联领导班子,适当增加工商联领导班子职数。搞好新老班子的政治交接。按照一职多备的原则,抓好领导班子后备人才储备。优化领导班子中党内外、专兼职人员结构,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和履职能力建设。把综合素质好、各方面表现优秀的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选拔到各级工商联领导班子,积极发挥领导班子中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作用,实行工商联领导班子向执委全会述职制度。大力加强工商联执委会、常委会建设,认真落实执委、常委、主席(会长)会议制度,建立健全管理监督机制,完善议事程序和规则,切实发挥执委、常委参与会务工作的积极性、创造性。工商联主席一般由党外人士担任。统筹考虑工商联领导班子成员在人大、政协的政治安排。市工商联要加强对区县(市)工商联工作的指导。

14.加强县级工商联组织和基层商会组织建设。县级工商联和基层组织是工商联工作的组织基础和重要依托,要充分发挥其在发展和管理会员、联系和服务企业方面的组织作用,在推动县域经济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县级财政预算要保障工商联办公经费、专项经费,并建立经费的正常增长机制。完善县级工商联机关的内设机构,健全党组班子,着力解决办公用房紧张和设施简陋的问题。落实好县级工商联主席享受县级领导的政治和经济待遇。县级工商联和市城区工商联要做好乡镇、街道、社区、市场等基层商会建设,推动商会进楼宇、进社区,加强对基层商会工作的指导。乡镇、街道、社区负责人中应安排专人联系工商联,建立县级工商联班子成员联系乡镇分会制度。

15.加强工商联机关建设。工商联机关的执行力从根本上决定着工商联组织的凝聚力和影响力。以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提高执行力,以要大兴求真务实、深入会员调查研究之风改进执行力,以加强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以及现代市场经济、现代科技、现代管理、法律等方面知识的学习提升执行力,以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效见证执行力。要善于找抓手、搭平台、建载体,切实提高为会员服务的能力和水平,更好服务科学发展和实现自身科学发展。在工商联机关增设“非公有制经济服务中心”, 研究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举措,维护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组织开展政企恳谈、银企合作等活动,协调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劳资关系,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提供市场营销、产业导向、政策咨询等信息服务和法律援助等。建立健全法律维权体系,引导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建立机关干部联系会员制度。严格机关管理,建立健全符合工商联自身特点的工作制度,促进工商联机关工作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着眼统一战线和工商联事业长远发展,高度重视并切实加强工商联机关干部队伍建设,选派想干事、会干事、干成事、热心工商联工作的同志到工商联机关工作,建立健全干部培养、交流、考核、激励机制,全面提高干部综合素质,努力造就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的干部队伍。

五、加强和改善对工商联工作的领导

16.全面加强党委对工商联工作的统一领导。建立党委统一领导、政府大力支持、统战部门加强指导、工商联党组具体负责的领导格局。党委对工商联工作的领导包括思想领导、政治领导、组织领导。各级党委要把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工商联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落实党委领导班子抓工商联工作责任。党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议每年听取一次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情况和工商联工作汇报,研究和解决工商联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每两年召开一次全市工商联工作大会,总结工作,表彰先进。建立党委常委与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交朋友制度,推动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与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召开座谈会、协商会、谈心会的制度化。调整充实市非公有制经济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成立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工委,加强对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的领导和指导。工商联党组主要负责人不是同级党委委员的,列席同级党委全委会。党委召开经济、纪检、政法、组织、宣传、统战等重要会议,应安排工商联党组负责人参加。加大工商联机关干部教育培训、轮岗交流、选拔使用等工作力度。

17.切实加强政府对工商联工作的指导和支持。各级政府要按照党和国家关于工商联工作的方针政策,加强对工商联工作的指导和支持,为工商联充分发挥作用创造条件。建立政府联系工商联的工作制度,政府领导班子中要有专人负责联系工商联。与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有关的政府部门要加强同工商联的联系和业务协作,及时向工商联通报有关重要信息,切实落实与工商联对口联系制度。安排工商联负责人列席政府全会和常务会,召开经济方面的重要会议安排工商联负责人参加。保障和增加工商联办公经费和考察调研、会员活动、教育培训、维权服务、光彩事业、非公党建、对外联络、三方协调机制、行业协会商会组建、组织出国出境参展等专项经费,并列入同级财政预算,确保经费的增长幅度与财政收入增长幅度协调。不断改善工商联机关办公条件,保障工商联履行工作职能所需要的人员编制。工商联根据自身的特点,发展会产经济。支持商会大厦建设。

18.认真落实党委统战部领导工商联党组和指导工商联工作的职责。统战部作为党委主管统战工作的职能部门,受同级党委委托领导工商联党组。要经常研究经济领域统战工作和工商联工作,协助党委制定并贯彻落实有关工商联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加强工商联领导班子建设。在党委统一领导下,加强对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工作和工商联工作的指导和协调。工商联党组书记由党委统战部分管经济领域统战工作的副部长担任。完善各级统战部领导工商联党组和指导工商联工作的机制。支持工商联创造性开展工作。

19.充分发挥工商联党组领导核心作用。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的有关规定,工商联党组要切实履行职责,在议大事、把方向、定原则、用干部上发挥决定性作用,保证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党委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把握工商联工作正确方向。健全工商联党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提高党组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水平。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做好工商联干部人事工作。加强对工商联会员代表大会、执委会、常委会工作的指导,支持其按照工商联章程行使职权、开展工作。加强对本级工商联直属会员单位党组织工作的指导,推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健康发展。正确处理党员干部与党外干部的工作关系,支持工商联主席工作,发挥党外干部作用,搞好合作共事。加强对会员及机关干部的思想政治工作。

各地各部门要根据 意见 和《 实施意见 》以及本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定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

 

 

 

供稿:市委办秘书科(业务指导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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