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常德市委 常德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常德市文化强市战略实施纲要(2010—2015年)》的通知
常委〔2010〕13号
各区县(市)委和人民政府,德山开发区、柳叶湖旅游度假区和西湖、西洞庭管理区,市直和中央、省驻常各单位:
现将《常德市文化强市战略实施纲要(2010—2015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常德市委
常德市人民政府
2010年5月17日
常德市文化强市战略实施纲要(2010-2015年)
为贯彻落实全省文化强省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实现文化强市奋斗目标,根据《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南省文化强省战略实施纲要(2010-2015年)〉的通知》(湘发﹝2010﹞4号)、《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加快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湘发﹝2007﹞17号)等文件精神,制定本纲要。
一、总体目标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党的十七大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文化改革发展的一系列战略部署,大力繁荣文化事业,加快发展文化产业,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打造城市文化品牌,把我市建设成为文化竞争力和综合实力居全省前列的文化强市,建设成为湘西北文化中心。争取到“十二五”末期,实现以下具体目标:
——公民素质明显提高。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普及推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共同理想更加牢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深入人心,民族精神、时代精神、传统美德和社会主义荣辱观得到大力弘扬,市民的民主法治观念、道德规范意识、科技文化水平大幅提升。常德精神成为推进全市人民创业、创新、创优的思想动力。
——文化设施基本完善。市、区县(市)、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公共文化设施体系基本健全。市本级建成10个标志性文化工程。实现县县有高标准的文化馆、图书馆、剧场、露天文化广场、博物馆(纪念馆)、电影院;100%的乡镇、街道有综合文化站,功能设施达到国家要求;100%的行政村、社区有文化活动室。全市人均拥有文化设施的数量和质量位居全省前列。
——文化事业全面繁荣。哲学社会科学、文学艺术、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化旅游、体育等各项事业全面发展,对外文化交流不断扩大,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成效显著。全市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突破20处、省级突破50处、市级发展到150处,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突破10项、省级突破20项、市级发展到50项;常德成为旅游大市;争创一批全国文化先进县、省级文化先进县、全国民间艺术之乡。
——文明创建成效显著。城乡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全面推进,社会文明程度显著提高,全市文明行业创建覆盖面达100%,文明村镇创建覆盖率达75%;创建一批全国、全省文明单位、文明村镇;力争2011年,常德进入全国文明城市行列。继续保持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城市称号。
——文化产业发展加快。“十二五”期间,全市文化产业增加值年均增速达到20%,到2015年文化产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达7%,文化产业成为我市支柱产业,形成一批主导产业,发展一批龙头企业,打造一批知名品牌,建成一批具有较强辐射力的文化市场。年产值过亿元的大型文化企业发展到3家以上。
——文化创新能力较强。充满活力的文化创新体制进一步完善,有利于出人才、出精品、出效益的文化生态环境基本形成。多角度、全方位打造“桃花源里的城市”这一城市名片。培养和引进一批在省内外有影响的文化领军人才和拔尖人才,打造和推出一批在全国有较大影响的文化品牌和精品力作,开发和形成一批深具文化内涵的旅游景区和旅游产品。创作排演2台以上在全国有影响的新剧目。全国“五个一工程”奖及其它重要奖项评选有明显突破。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思想理论建设
1.加强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结合创建学习型城市工作,以党委中心组学习为龙头,以“三学一有”活动为载体,以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为重点,加强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宣传普及。办好“名家讲坛”、“民生讲堂”、“全民学习周”等品牌活动,加强图书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体对党的创新理论的宣传。努力将常德学习网打造成全省理论学习的知名网站。组织编写干部学习读本和通俗理论读物,回答干部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面向基层开展形势政策宣讲。
2.加强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的研究。把事关全市改革发展大局的重大问题作为理论研究的主攻方向,结合社会生活的热点、决策中的难点、工作中的重点,深入开展应用性、对策性研究,做好社科成果转化,推出一批有份量、有影响的研究成果。举办社科普及周等各类社科知识普及活动,提高全社会的人文科学素质。
3.加强学习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建立符合实际、行之有效的学习制度。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要紧密联系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实际,培养领导干部的战略思维,提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健全和落实常态化、多样化的党员、干部学习培训制度,加强日常学习、脱产学习、短期集中培训,科学安排岗前培训、晋职培训、理论培训等,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加强对学习情况的考核和考核结果的运用,形成注重学习的用人导向。
(二)加强文化传播能力建设
1.加强主流媒体建设。加大对常德日报社、常德广播电视台所属主流新闻媒体的扶持力度,办出一批名报、名台、名栏目,充分发挥主流媒体在文化传播中的主力军、主阵地作用。“十二五”期间,整合资源组建常德日报传媒集团、常德广电传媒集团,不断提升我市传媒业的竞争力和传播力。
2.发展新兴传播媒体。加强重点新闻网站建设,扶持常德网、常德手机报等网络媒体做大做强。发展手机网站、移动数字电视、网络广播、网络电视等新兴传播载体,创立品牌,不断提高市场占有率。按照立足本土,辐射湘西北,影响全国的定位,到2015年,力争把常德网办成全国全省具有重要影响力的门户网站。
3.提升舆论引导能力。完善新闻发布、重大突发事件新闻报道、社会舆情快速反应和重大舆情专报机制,做好网上热点问题、敏感事件、突发事件的舆情监控和研判,主动应对、积极引导。加强典型宣传与推介,“十二五”期间,力争推出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先进典型。加强互联网建设管理,组织好网上主题宣传活动,塑造我市改革发展的良好形象。
(三)加强精神文明建设
1.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精神文明建设全过程,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弘扬社会主义荣辱观,积极探索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领多样化社会思潮的有效途径。加强常德地方文化研究,重点弘扬德文化,唱响“德行天下·和谐奋进”的常德精神,以文化人、以德育人,提升市民文明素质,构建共有精神家园。
2.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大力开展城市品牌创牌保牌活动,开展“文明常德·我在行动”志愿服务活动、关爱空巢老人、关爱青少年特殊群体志愿服务行动、“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文明交通行动计划等各具特色的创建活动,建设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民主公正的法治环境、规范守信的市场环境、健康向上的人文环境、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社会文化环境、合适便利的生活环境、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环境。
3.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办好新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示范点、示范片,开展精神文明建设“五进农家”活动,加强农民思想道德教育和文化技能培训。开展文明农户(家庭)、文明市场、文明广场(墟场)、文明村镇(文明单位)和好公婆、好儿媳、好妯娌、好邻居系列评选。组织部分文明单位与农村开展结对共建,建立健全以城带乡、城乡共建的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机制。
4.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进一步健全学校德育社会评价体系,完善学校、社会、家庭“三结合”的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网络,开展“三个讲师团进社区”活动。深入开展网络网吧、荧屏声屏、校园周边环境和出版物市场专项整治活动,净化社会文化环境。加强未成年人活动阵地建设与管理,建设完善“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德育基地”、“劳动实践基地”等阵地。推动少儿优秀精神产品的创作生产,加强未成年人法制教育。
(四)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
1.加快文化基础设施建设。高起点、高水平规划建设一批标志性文化工程。加快丁玲公园、常德抗战纪念馆等文化名城项目建设。全面完成“三馆三中心”(美术艺术馆、规划展示馆、城建档案馆,科技展示中心、青少年活动中心、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和常德大剧院(文化会展中心)等标志性文化工程建设,修建一个现代化的综合体育馆;每个区县(市)建成1-2个具有时代特征和地方特色的标志性文化工程。抓紧建设结构合理、发展均衡、网络健全、运行有效、惠及全民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抓好市博物馆、市图书馆改扩建工程。新建或改扩建的城市小区、广场及公园都要有文化项目,配套必要的文体设施。
2.推进公共文化服务工程建设。加大广播电视村村通、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农村数字电影放映、乡镇综合文化站、农家书屋等重点文化工程的实施力度,办好中国·常德桃花源旅游节、中国·常德诗人节等品牌节会,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性文化活动,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看电影电视、听广播、读书看报、参加大众文化活动等基本文化权益。到2015年,全面建成覆盖城乡的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服务网络;实现广播电视覆盖率100%、标准农家书屋村覆盖率100%;每个行政村每月免费放映一场数字电影;市、县两级政府每年采购和补贴文艺演出800场,其中市级100场、县级700场;积极争创全国文化先进县、省级文化先进县、全国民间艺术之乡。构建民族文化、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大保护、大利用”的长效机制,加强澧阳平原史前文化遗址群的保护开发,做好《常德文库》、常德文化名城建设系列丛书的编纂出版工作。
3.实施文化精品工程。以“五个一工程”为龙头,以国家舞台艺术精品工程、文华奖、茅盾文学奖、中国新闻奖等全国、全省性重大评奖为目标,以本土丰富的文化资源为依托,实施文化精品战略,加大奖励鼓励力度,重点抓好戏剧、影视剧、文艺图书、广播剧、歌曲的创作生产,创作一批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风格独特的优秀作品。扶持常德丝弦、常德高腔、荆河戏、澧州大鼓等地方艺术的发展。实施特色文化品牌战略,保护、开发和培育一批文化名镇、名村、名居。“十二五”期间,戏剧、曲艺、文学、舞蹈、美术、书法、摄影、歌曲等主要文艺门类在全省处于前列位置;打造一台具有地方文化特色的精品旅游节目。
4.创新公共文化服务方式。对重要公共文化产品、重大公共文化服务项目和公益性文化活动,探索建立直接投资、补贴扶持、以奖代投、政府采购、贷款贴息等投入方式,拓宽服务领域,提高服务质量。鼓励民间开办博物馆、图书馆、展览馆等,积极引导社会力量提供公共文化服务。加大对县级专业剧团的扶持,推动业余文艺团体和民间专业剧团发展。鼓励具备条件的城市图书馆采用通借通还等现代服务方式,推动公共文化服务向社区和农村延伸。机关、企业、学校的文化设施尽可能向社会开放,积极开展文化服务。到2015年,全市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美术馆、科技馆、展览馆、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免费向社会开放,乡镇综合文化站、农家书屋、村(社区)文化活动室免费向辖区群众开放。
(五)壮大文化产业
1.加强文化产业项目建设。加快重大文化产业项目建设步伐,完成柳叶湖低碳生态旅游文化主题公园、体育生态园二期工程、太阳山宗教文化工程等重大文化项目建设。加强文化产业招商引资工作,以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为龙头,以资本为纽带,以市场为导向,加大文化产业战略投资者引进力度,采取兼并、联合、重组等方式,催生一批产业集中度高、集约化经营水平强的现代文化企业和企业集团,带动全市文化产业快速发展。要大力推动科技与文化的融合,积极运用高新技术改造、提升传统文化产业,催生新的文化业态,着力提高新兴文化业态在文化产业中的比重。
2.完善文化产业发展体系。根据我市的资源特点、产业基础和市场前景,全面规划,突出重点,形成地域特色鲜明、主导产业突出、布局结构合理、创新能力较强的文化产业体系。大力发展新闻出版业、文化旅游业、广播影视业,充分发挥其龙头带动作用;运用高新技术,加快发展网络信息业、数字动漫业、文化创意业等新兴文化产业,形成后发优势;积极发展文娱演艺业、文博会展业、体育休闲业、艺术培训业、园林业。
3.搭建文化产业发展平台。统筹规划、合理布局,重点培育产业优势明显、发展潜力大的文化产业相对集中区,使之成为集聚人才、策划创作、制作生产、宣传发行、经营销售的平台。“十二五”期间,重点推进完成善卷文化产业园、常德文化创意产业园建设。以政府推动、企业主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相结合的方式,积极探索文化产业投融资平台建设,推动文化产权交易、文化创意无形资产的评估、认证、担保、法律服务等一系列中介机制的完善,促进我市文化产业跨越式发展。
4.强化文化市场监管。健全文化市场监督机制,开展文化市场联合执法,严格规范执法行为,坚决制止乱收费、乱罚款现象。加强文化行业准入的资格审查,对文化产业经营单位实行规范的审批制度和许可证制度。加强对各类出版物、广播电影电视节目和演出、娱乐服务场所的监管,确保文化导向正确。整顿和规范文化市场秩序,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集中打击盗版侵权、制黄贩黄和非法出版物,严厉打击盗窃、走私、损毁文物等违法犯罪活动,引导文化市场规范、有序、健康发展。
三、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各级党委、政府要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建设文化强市的重要意义,把文化建设纳入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及年度计划,纳入科学发展考核评价体系,坚持文化建设与经济建设同规划、同部署、同考核、同落实。调整充实市文化体制改革和文化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加强对建设文化强市工作的组织领导、宏观指导和综合协调。各区县(市)也要设立相应的领导协调机构。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政府组织实施、宣传部门协调指导、文化行政主管部门具体落实、党政各部门齐抓共管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宣传思想文化部门要在党委统一领导下,切实履责,发挥主力军作用,主动加强与各方面的联系,争取各方面的配合与支持。发改、财政、国土、社保、税务、工商、金融、统计等部门要发挥职能优势,在制定规划、加大投入、出台政策等方面提供支持,搞好服务。建立全市文化产业和文化市场统计指标体系,提高对文化产业、文化市场运行的监管水平。探索建立文化实力评估体系和考核督查制度。市委、市政府每年对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区县(市)文化建设情况及文化政策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党委宣传部门要加强对本《纲要》实施及文化强市建设重点工作、重大项目的指导、协调和督办。
(二)投入保障。各级政府要大幅度增加对文化事业的投入,各级财政对文化的投入占本级财政收入的比例要达到1%以上,且每年增幅不低于同级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幅度。“十二五”期间,市财政在原每年安排文化名城建设引导资金2000万元的基础上,每年再安排文化产业引导资金1500万元;各区县(市)财政也要安排相应的文化事业发展资金和文化产业引导资金,保证重大文化活动和文化项目经费。拓宽投入渠道,建立政府投入、民间资金、社会资金、银行贷款、证券融资等相结合的多元化文化投入机制。积极探索引导民间资本、社会资金投入文化建设的有效途径,落实社会力量捐赠公益性文化事业的优惠政策,引导和鼓励文化单位利用市场运作方式筹措发展资金,积极向上争取各类专项资金,盘活存量资产。加大文化事业建设费的征收力度。对中央、省财政关于文化建设的转移支付资金应全部用于文化事业产业建设。保证一定数量的新增文化经费用于农村文化建设,从城市住房开发投资中提取1%用于社区公共文化设施建设。
(三)政策保障。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扶持文化发展的各项优惠政策,建立健全与文化强市建设相配套的政策。文化体制改革试点单位使用的原划拨土地,改制前可继续划拨使用;改制后,土地用途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经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可仍以划拨方式使用;不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应依法办理土地有偿使用手续,经评估确认后,可以作价出资(入股)等方式,转增国家资本金。对重点文化建设项目需要新增用地的,各级政府要在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中优先安排。将文化设施建设纳入城乡建设总体规划,对公益性文化设施建设项目,应在立项、用地、投入、规费等方面给予优惠和支持。落实好国家及省关于发展文化产业的优惠政策,并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对新引进数字动漫、文化创意等高科技文化产业项目和固定资产投资在1000万以上的新办文化企业,比照执行一般工业项目的考核奖励政策。依据《关于金融支持文化产业振兴和发展繁荣的指导意见》(银发﹝2010﹞94号)精神,制定和完善金融支持文化产业发展的具体实施办法,加大有效的信贷投放,扩大文化企业的直接融资规模,完善文化投融资服务平台。制定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文化设施建设管理、文化产业发展、文化市场管理、文化艺术培训等方面的规章办法。加强文化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四)体制保障。把文化体制改革作为文化强市建设的重点工程,区别性质、分类实施。对文化行政机构进行合并调整,转变职能,推动文化行政部门由办文化向管文化转变,由管微观向管宏观转变,由主要面向直属单位向面向全社会转变,更好地履行政策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职能;对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按照强化职能、理顺关系的原则,加大财政扶持力度,加快劳动人事、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步伐,推行全员聘任制和岗位责任制,引入竞争机制,激发内部活力,提高服务水平;对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实行转企改制,重塑市场主体,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党报党刊、广播电台等重要新闻媒体,在科学划分宣传业务和经营业务的基础上,把经营剥离出来,转制为企业。全面推进文化市场审批与监管分离,整合现有的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等有关行政执法队伍,建立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机构。
(五)人才保障。加大文化领域各类人才培养力度,把培养和引进领军人才、拔尖人才作为文化人才队伍建设的突出任务。制定引进文化人才的若干规定,鼓励和支持文化企事业单位采取高薪聘用、兼职等多种形式,重点引进文化管理、文化创意、动漫游戏、文化营销等复合型经营管理人才及专业人才。创新引进高层次文化人才的特殊政策,实行“一事一议”制度,在户籍、住房、职称、薪酬待遇、家属随迁等方面给予倾斜。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及乡镇综合文化站中的专业岗位,必须由专业人员担任,实行资格认证、持证上岗制度,坚持公开招考或特殊人才引进政策。制定实施文化人才培训规划,建立健全在职人员业务培训和继续教育制度。加紧实施“五个一批”人才工程,培养一批理论、新闻、出版、文艺、文化产业等方面的专业人才,造就一批领军人物和学术带头人。注重培养民间文化人才,优化民间文化人才职称评聘政策,使其成为开展民族民间文化活动的骨干。完善人才激励机制,建立以知识产权、无形资产、技术要素等参与收益分配的新路子。继续实施“宣传常德贡献奖”。建立文化艺术领域政府荣誉制度,设立“常德文化杰出贡献奖”,表彰奖励有突出贡献的文化人才。高度重视基层文化队伍建设,切实解决基层文化工作的具体困难,确保乡镇综合文化站队伍稳定、待遇落实。
供稿:市委办秘书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