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五项机制的意见
常发〔2009〕13号
2008年,市委、市人民政府作出了争创全国文明城市的决定。这是新形势下推动我市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的一项战略举措,也是加强城市管理、提高市民素质的重要手段和有效载体。创建文明城市工作是一项长期性、复杂性工作,重在平时、贵在坚持。为进一步巩固创建工作成果,提高创建工作水平,促进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常态化、长效化,力争实现2011年跻身全国文明城市行列的目标,现就建立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五项机制提出以下意见:
一、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1.组建专门队伍,加强“牛皮癣”小广告治理。“牛皮癣”小广告是城市的顽疾和毒瘤,必须采取过硬措施坚决治理、长期治理。由市城市办牵头,公安、城管、工商、电信、移动等部门参与,组成专门班子,定期会商,打防并举,综合治理,一抓到底,始终保持打击“牛皮癣”小广告的高压态势。各部门和各街道、社区要各司其责、各尽其职,积极配合,形成合力。
2.明确责任主体,加强集贸市场管理。目前,我市城区集贸市场脏乱差情况比较突出,管理责任不清、主体不明,群众意见较多,创建难度较大。要从理顺组织管理体制、提升建设水平、规范经营等方面入手,建立集贸市场长效管理机制。由市商务局牵头,成立集贸市场建设管理领导小组,制定集贸市场发展规划,加强对经营行为的监管。根据市场建设投入多元化与产权复杂性的特点,建立多种形式的市场主办方及管理人的第一责任人机制,明确市场主办方在物业、治安、卫生、消防、质量、秩序等方面的管理责任。推行集贸市场设置、市场建设、市场改造、市场管理标准化建设,全方位提升市场建设档次。建立农贸市场监管联席会议制度、市场执法检查记录台账制度、风险抵押金制度和评比表彰制度,依法规范管理市场。
3.突出整治重点,加强交通秩序管理。交通文明是城市文明的重要体现,交通秩序是文明城市创建的重要内容。当前,交通秩序管理要突出抓好对重点车辆的治理。对军用、警用、公务车辆乱停乱靠、乱行乱闯等行为,要严格执法、严厉处罚;每季度由交警部门提供违法清单,由市创建办向全市通报,在媒体公布,并采取取消文明单位资格、单位负责人公开检查等配套措施进行处理。对“黑的”、“黑摩”实行坚决打击、集中治理,严防交通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对渣土运输车严格实行限时段、限地段运行,严禁非法运营。加强交通安全教育,规范市民交通行为。
4.规范经营行为,加强“五小门店”管理。“五小门店”在2010年年底前,必须严格按照创建要求达标。对未达标者,责令停业整顿或取消经营许可。
5.推进物业覆盖,加强社区管理。按照社区创建“四防”(人防、物防、技防、消防)标准,我市城区80%的社区未达要求,其主要原因是一些老旧社区、村改居社区、企业改制社区没有完善的物业管理制度和健全的物业管理体系。由市房地产管理局牵头,民政部门和街道、社区配合,采取政府补贴、市场运作等多种方式,积极推进“三类社区”物业管理试点,力争三年内80%以上社区建立完善的物业管理制度和管理体系。
二、建立长效考评机制
1.科学制定考核细则。根据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要求,对八大类282项工作任务进行详细分解,对考核指标进行具体量化,在此基础上制定各部门、各地区创建工作考核细则。考核细则包括考核主体、考核内容、考核方式、考核结果运用等内容。
2.加强目标管理考核。将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单独纳入对市直单位和武陵区、鼎城区、德山开发区、柳叶湖旅游度假区(以下简称“四区”)目标管理考核指标体系,考核分值占考核总分值的10%左右,考核结果由市创建办向市目标管理考核小组提供。
3.定期开展公共文明指数测评。按照中央文明办公共文明指数测评标准要求和借鉴外地经验,市创建领导小组委托常德调查队每季度开展一次公共文明指数测评,测评内容包括实地考查和入户调查的所有项目。测评结果由市创建领导小组统一通报。
4.组织评比竞赛活动。由市创建办牵头,在“四区”每月组织一次评比竞赛。根据公共文明指数测评内容,每次评比竞赛抽查2-3个项目,每个项目评选出一个优胜单位,由市创建办颁发流动红旗。
5.强化考评结果运用。市创建办根据每季度测评和每月评比竞赛结果,对“四区”创建工作每半年实行一次综合考评,并依次排名。排名第一位的,奖励10万元;排名最后的,处罚10万元。奖惩资金由市财政直接划转。
三、建立长效调度机制
1.建立高效指挥系统。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由各级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各相关领导担任副组长和成员。在宣传、城管、交警、卫生、工商、商务、建设等部门抽调专人集中办公,建立长期稳定的工作队伍。
2.定期开展工作调度。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每季度召开一次调度会,由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负责召集;每半年召开一次情况汇报会,由领导小组组长负责召集;每个月召开一次工作例会,由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召集。
3.及时进行督办通报。建立创建工作即时督办通报制度,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和群众反映的问题第一时间进行交办,按程序进行办理。每周编发一期工作简报,及时反映各地、各部门工作动态和经验。
四、建立长效监督机制
1.加强新闻舆论监督。在常德日报、常德晚报、常德电视台、常德民生报、政府门户网站、常德网、常德宣传网、常德农经网等新闻媒体常年开设文明城市创建专栏,重点加强对市民不文明行为和部门不作为行为监督曝光。专栏由市创建办与各媒体共同策划,每个媒体每周刊发稿件2条以上。
2.强化人大政协监督。每半年组织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创建工作进行一次视察,每年召开一次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座谈会,广泛听取意见,及时整改工作。认真办理关于文明城市创建的各类建议、提案。
3.发动社会力量监督。充分发挥创建工作队员的作用,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建议,及时发现创建工作的各类问题,每月汇总上报,由市创建办按管理程序进行交办,相关部门积极整改。
五、建立长效投入机制
1.明确创建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根据每年创建工作任务实际需要,市财政将创建工作经费纳入预算,实行专款专用,专项管理。
2.保证重点项目资金投入。对“三馆三中心”、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等已纳入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三年规划的重点项目所需资金,采取多种融资方式予以保障,确保不影响建设进度和工程质量。
3.加大解决民生问题的投入力度。以老旧社区、企业改制社区、村改居社区改造为重点,加大投入力度,切实解决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路不平、水不通、灯不亮等问题。继续开展“部门联社区,共创文明城”活动,引导社会各界开展共建共创活动,形成多元投入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