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学习贯彻省委政协工作会议精神的通知
常委〔2009〕22号
各区县(市)委,德山开发区、柳叶湖旅游度假区和西湖、西洞庭管理区党委(工委),市委各部委办,市直机关各单位、各人民团体党组织,中央、省驻常有关单位党组织:
9月11日,省委书记张春贤、省长周强、省政协主席胡彪在省委政协工作会议上分别发表了重要讲话,要求各级党委、政府深刻认识新形势下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意义,充分发挥人民政协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职能作用,切实加强和改善党对政协工作的领导。为深入学习贯彻这次会议精神,进一步推动我市政协工作的发展,特作如下通知。
一、充分认识人民政协的重要地位
人民政协是中国共产党把马克思列宁主义统一战线理论、政党理论和民主政治理论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的伟大创造。人民政协的创立和发展,体现了中国共产党人卓越的政治智慧,是对人类政治文明的一大贡献。60年来,人民政协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充分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广泛团结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各族各界人士,为巩固爱国统一战线、促进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推进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作出了重大贡献。事实证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现实要求,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必然要求,是最广泛最充分地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客观要求。进入新世纪新阶段,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高度重视人民政协事业的发展,作出了一系列重大决策和重要指示,就如何加强人民政协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各级党委要充分认识人民政协的重要地位,认真贯彻党中央关于政协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认真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在庆祝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成立6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精神,以学习贯彻省委政协工作会议精神为契机,提高对坚持和完善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与政治协商制度、发展人民政协事业的认识,更加自觉、更加主动地支持人民政协工作。
二、积极支持人民政协履行职能
1.切实把政治协商纳入决策程序。各级党委、政府和政协组织要进一步增强政治协商意识,自觉把政治协商纳入党委、政府决策的必经程序和重要环节,统一部署协调,认真组织实施。进一步明确协商内容,做到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先协商后决策,重要人事安排、重大建设项目先协商后决定,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举措先协商后出台,全市重大政策先协商后通过。进一步完善协商形式,创新协商方法,增强协商实效。进一步规范协商程序,对协商议题的提出和确定、协商活动的准备、协商过程的组织、协商意见的整理和报送、协商意见的处理和反馈这5个环节的责任主体、工作时限和基本要求,作出更加具体的规定。
2.不断完善民主监督机制。努力优化民主监督环境,把政协开展的民主监督作为推进工作、改进作风、加强廉政建设、密切干群关系的重要手段,把是否支持并自觉接受政协的民主监督作为检验党政领导干部基本政治素质的重要标准。着力提高民主监督的组织化程度,把接受政协民主监督、认真办理政协民主监督意见列入地方党委议事规则和政府工作规则中,明确责任主体,加强检查落实。建立完善知情沟通反馈机制,确保委员了解情况,增强监督的针对性;促进党委、政府和政协组织协调配合,保证监督的有序性;及时反馈对政协监督建议的办理情况,增强监督的实效性。
3.努力提高参政议政实效。党委、政府及其部门要通过各种有效途径促进政协组织和委员熟悉政情、民情和社情。重要的会议和活动要邀请相关政协领导或专门委员会负责人参加,重要工作情况或政务信息要及时向政协通报。进一步建立健全有关情况通报制度、对口联系制度,促进工作协调与信息交流。进一步坚持和完善“党委出题、政协调研、政府采纳、部门落实”制度,主动给政协交任务、压担子,支持政协就有关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开展调查研究,建真言、献良策。认真做好政协建议案、提案、调研报告和社情民意信息等参政议政成果的转化运用工作,通过建立健全一整套关于参政议政成果的办理反馈机制,促进政协意见建议的办理和落实,使更多的成果转化为党委、政府推进科学发展的政策措施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强大动力。
三、着力加强人民政协自身建设
各级党委要高度重视政协领导班子、政协委员和政协机关干部队伍建设。按照“政治坚定、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勤政廉洁、团结协作”的要求,把作风民主、经验丰富、熟悉统战政策、热爱政协事业的干部选配到政协班子中来,不断优化政协机关干部的知识结构和年龄结构。进一步规范政协委员产生的程序,对政协换届时政协委员名额、人选和常务委员人选以及届中委员的调整,各级党委和有关部门要认真听取政协党组的意见,并积极采纳。把政协机关干部的教育、管理、选拔和任用,纳入整个公务员队伍建设的总体规划,通盘考虑,一视同仁。重视对政协干部的培养和锻炼,加大政协机关与党政机关干部双向交流的力度。适应近年来协商民主的发展形势,进一步加强乡镇(街道)政协联络处的工作,完善工作制度,改善工作条件。进一步建立健全党政领导同志参加政协重要会议和活动、及时通报党政重要工作情况、政协建议案和提案办理以及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秘书长(办公室主任)联席会议等制度。加大对政协工作的保障力度,合理明确政协工作经费标准,确保人大、政协工作经费标准基本一致。
各级政协组织要切实加强自身建设。政协党组要充分发挥在政协组织中的领导核心作用,自觉接受同级党委的领导,主动向党委请示和汇报工作,推动参加政协的各党派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自觉接受党的领导,促进党的主张成为各族各界人士的共识。政协委员和政协机关中的中共党员,要增强政治责任感,带头遵守政协章程,努力成为合作共事、发扬民主、廉洁奉公的模范。广大政协委员要进一步增强履职尽责的自觉性,加强学习,提高参政议政的本领和能力。各级政协要发挥委员在政协工作中的主体作用,加强对委员履职的管理,建立健全委员履职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完善委员的进入和退出机制,充分调动委员履职的积极性。要切实加强政协机关干部队伍的思想、作风、组织和廉政建设,不断提高机关工作水平和服务水平。
四、切实加强对人民政协工作的领导
党的坚强领导是人民政协事业不断发展的根本保证。各级党委要按照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原则,切实把政协工作摆上重要位置,统一研究部署、检查考核。党委主要领导要亲自抓政协工作,党委、政府要明确一名领导联系政协工作。每届党委任期内要召开一次政协工作会议,党委常委会每年听取一次以上政协工作汇报,及时研究并统筹解决政协工作中的重要问题。要把是否重视政协工作、能否充分发挥政协作用作为衡量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的重要方面,同时加强对各级党委、政府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有关政协工作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的检查。
根据省委政协工作会议精神,省委将派出督查组对各市州贯彻落实中发〔2006〕5号文件精神和省委政协工作会议精神的情况进行督查。为做好迎接督查的准备,市委下段将重点抓好三项工作,确保省委政协工作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一是召开市委政协工作会议,专题部署落实基本政治制度、发展常德人民政协事业工作。二是在市政协机关召开座谈会,听取市政协关于学习宣传贯彻文件和会议精神的情况介绍,听取各党派、团体、无党派人士和各界代表关于贯彻落实中发〔2006〕5号文件和省委政协工作会议精神的意见。三是到各区县(市)召开汇报会,听取各区县(市)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发〔2006〕5号文件和省委政协工作会议精神的情况汇报以及各区县(市)政协主席关于政协党组及政协机关学习宣传贯彻文件和会议精神的情况介绍。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应高度重视,抓紧工作,认真做好迎检准备。
中共常德市委
2009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