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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常德市委办公室全员绩效考核管理实施办法

发布时间:2013-04-07 信息来源:市委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为科学评价本办工作人员的工作绩效,建立和完善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和内部激励机制,全面提高工作质量和工作效能,根据市委秘书长会议要求,结合本办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领导机构

市委办公室全员绩效考核管理工作在市委秘书长会议领导下进行。全员绩效考核管理工作方案、考核内容、考核等次和奖惩方案的确定均由市委秘书长会议审定。政工科负责绩效考核管理的日常安排和情况汇总,各科(室、局、中心、队)负责明确所属干部职工绩效考核的具体内容和组织定量或定性指标的日常考评。

二、考核管理办法

1.个人绩效考核与市里的个人年度考核挂钩,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等次。绩效考核管理工作遵循平时考核与集中考核相结合、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的原则,各科(室、局、中心、队)于每年320日前根据干部职工岗位职责,制定针对每个人的绩效考核办法(定量或定性指标),年底组织量化测评和考核。

2.个人绩效考核分处级干部和科以下(含科级)工作人员两个层次。处级干部绩效考核,首先组织全体处级干部和科室负责人对每名处级干部德能勤绩廉方面的情况进行量化评分,然后将评分综合排名情况提交市委秘书长会议复评,再将复评结果上报市考核办审定;科以下工作人员绩效考核,首先以科室为单位按照个人绩效考核办法组织量化评分,评分结果汇总后,政工科再根据市考核办相关要求和分配的指标组织科室负责人进行复评,复评结果提交市委秘书长会议审定后上报市考核办。

3.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评为优秀和称职等次:

1)出现违纪违法问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

2)在社会管理综合治理、计划生育、安全生产、保密工作、处理上访及突发事件等工作中严重失职的;

3)出现工作责任事故被市委、市政府或上级部门通报批评,或被媒体曝光造成恶劣影响的;

4)在全市量化目标管理考核中,因个人承担的重点工作目标未完成或不达标而对市委办公室考核成绩产生重大影响的;

5)出现其他重大问题造成恶劣影响的。

4.值班室、秘书科、保卫科、车队、督查室、略、政工科、事务科、离退科、财务科以科室为单位组织考核;业务指导科与党政信息技术中心、综调室与信息科工作力量整合后,按照整合后的工作职能和格局组织考核;保密技术监管科、保密法规宣传科、保密技术检查中心由市保密局集中组织考核。

5.兼任两个或两个以上领导职务的,根据其担负主要工作的职务进行考核;因公学习、外派挂职、公派出国、身体健康等原因离岗超过6个月的,按公务员年度考核办法和有关规定进行考核。

三、考核结果运用

1.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与年度绩效考核奖励分配挂钩,适当拉开差距。个人年度考核被评为优秀等次的,绩效奖金高靠600元;被评为称职或基本称职的,发绩效基本奖金;被评为不称职的,不发绩效奖金。

2.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作为干部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据。对绩效考核被评为不称职的进行诫勉谈话;对连续两年被评为不称职的,经市委秘书长会议研究视情况做出岗位调整、降职、免职或调离本单位等决定。

 

 

供稿:市委办政工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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