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常德市推进新型工业化领导小组的通知
常办通字[2006]33号
各区县(市)委和人民政府,德山开发区、柳叶湖旅游度假区和西湖、西洞庭管理区,市直和中央、省驻常各单位:
为了抓住中部崛起机遇,加速推进常德新型工业化进程,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常德市推进新型工业化领导小组,对全市工业经济各方面的工作进行归口协调、指导、督查和考核。其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陈君文 市委副书记、市人民政府市长
常务副组长:曹儒国 市委副书记、市纪委书记
副 组 长:陈文浩 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李 平 市委常委
李学林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李爱国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宋冬春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徐超文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胡子达 市政协副主席
成 员:沈习淼 市人民政府秘书长
敖建斌 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察局局长
洪振海 市委副秘书长、市委政研室主任
韦绍斌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
张运华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熊国建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市政务服务中心主任
马麦秋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陈 华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张友德 市经济委员会主任
周运来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万善志 市财政局局长
胡作武 市科学技术局局长
滕明友 市商务局局长
钟华山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郭道义 市建设局局长
罗宏全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王吉亚 市环境保护局局长
张 平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赵先桃 市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主任
唐子钧 市统计局局长
邹庚来 常德电业局局长
余德中 人民银行常德市中心支行行长
谈法明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
傅淼河 市国家税务局局长
龙晓清 市地方税务局局长
邓 毅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
周国忠 德山开发区工委书记
李长春 市人民政府信息化工作办公室主任
张 帆 市经济委员会副主任
市推进新型工业化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与市经委合署办公,张友德兼任办公室主任,张帆、张长顺、张炼钢任办公室副主任。
附:常德市推进新型工业化领导小组工作运行规则
中共常德市委办公室
常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6年5月25日
附件
常德市推进新型工业化领导小组工作
运 行 规 则
一、市推进新型工业化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1.市推进新型工业化领导小组归口协调涉及全市工业经济各方面的工作,对工业项目前期开发、招商引资、非公有制经济、循环经济、工业产业发展、工业经济运行等工作进行协调、引导、监测、督查和考核。
2.对全市发展主导产业、优势产业和产业集群进行调研、规划和指导。
3.根据我市实际情况,提出具有前瞻性和切实可行的加快工业经济快速发展的各项优惠政策及措施,报市委、市人民政府批准后,负责组织实施。
4.对德山经济开发区进行科学规划,实现由区域性园区向产业性园区的转变,并制定目标管理办法,严格督查,奖惩兑现。
5.对全市工业经济宏观运行态势进行分析、监测,制订中长期经济运行调控目标并组织实施,协调解决工业经济运行中的具体问题。
6.制订全市工业经济目标管理办法,严格考核、评比表彰。
二、市推进新型工业化领导小组工作制度
1.办公会议制度。每月召开一次市推进新型工业化领导小组办公会议,分析工业经济形势,通报情况,研究解决工业发展和招商引资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对涉及到工业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向市委、市政府提出建议。办公会议由组长召集,也可以由组长委托常务副组长召集,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参加。
2.专题会议制度。不定期召开市推进新型工业化领导小组专题会议,解决工业经济发展和项目建设中的具体问题。专题会议由组长、常务副组长或其他副组长召集,相关副组长和成员参加。
3.工作调研制度。市推进新型工业化领导小组成员要经常深入企业进行调研,并形成具有指导意义的调研报告。
4.办公室督办制度。市推进新型工业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对领导小组办公会议或专题会议研究决定的事项及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交办的事项进行督促落实。
三、市推进新型工业化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1.负责筹备领导小组办公会议和专题会议,并对会议议定事项督查落实。
2.建立市级领导联系企业、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市重点工业项目服务组联络员网络,收集服务工业情况,定期进行通报。
3.对工业宏观经济运行态势进行监测、调度和分析,督促工业发展优惠政策落实,督查工业经济发展环境。
4.按照目标管理办法,具体负责对德山经济开发区进行督查、考核。
5.组织调研活动,编发《常德工业》、《工业经济决策参考》简报,对全市推进新型工业化工作进行督导。
6.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