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指尖上的“微公益”轻舞飞扬
科技引领时代变迁,改变人们生活。现如今,随着手机、移动互联网的广泛应用和传媒技术的快速发展,催生了“微时代”的到来,让我们的平常生活里总少不了一个“微”。比如,聊微信、发微博、逛微店、看微电影、读微小说等等,几乎已成为大众每天的必做功课。可以讲,现在只要我们手机在手、讯号畅通,坐在家里就可以办成很多事情。这其中,我觉得最具时代意义的,莫过于用手机微信做公益,这种指尖上的“微公益”,是对公益事业发展的拓展和创新,将会成为今后公益事业发展的主流。
“微公益”清风吹拂,温暖着身边你我他
指尖上的“微公益”是“互联网+”的一种表现形式,主要是发挥微信用户群体多、信息传播快、对公益关注度高、号召力影响力大的优势,把需要帮助的人和事贴出来,以最快的速度、最便捷的方式组织动员爱心人士伸出援助之手。比如说,从“铅笔换校舍”到“微公益捐米”,从“网络打拐”到“免费午餐”,快捷、互动、灵活的“微公益”让公益变得随时随地触手可及,正在以润物无声的姿态改变着中国的社会公益形态。
今年5月份,网上报道“微公益”援助常德抱白血病儿子上课女教师的新闻,让我们真正见识到了“微公益”的强大力量。汉寿高中教师张薇的儿子图图,今年3月急性淋巴细胞性白血病复发,必须要紧急进行手术治疗,否则小生命很难熬过8月份。然而,对于一个原本就很困难的家庭来讲,高昂的移植手术和后期康复费用,是根本无法承受的。后来,她的学生通过发微信求助信,引来了社会的关注和爱心人士的援助,给这个家庭带来转机。求助微信发出去仅两天就被转了8万多次,网友10元20元的爱心接力汇聚成一笔笔不小的善款,24小时募集到近6万元,短短数天陆续收到银行卡汇款、支付宝转账等社会各界的“爱心款”200多万元。
其实,做公益不是非得要轰轰烈烈、大张旗鼓,或许有时看似平凡的小小举动,却更能体现价值作用。指尖上的“微公益”就是如此。当我们在手机上动动手指,转发几条朋友圈、派发几个微信红包、献出几分绵薄之力,就能把爱心能量不断传递下去,让更多需要帮助的人沐浴阳光、感受温暖。
“微公益”开创新时代,唤起更多善心汇聚爱的海洋
过去很多人总感觉公益离自己很远,认为那是“富人救济贫者、能人帮助弱者”的事,认为那是“学雷锋纪念日”活动才做的事,一般人沾不上太多边。“微公益”是草根公益,打破了过去只有社会名流、公立慈善机构才是公益主体的传统格局,开创了一个新的公益事业发展时代。它倡导的是人人都可以成为公益的主体,随时都能在网络上发起一场公益救援,强调的是每个人只需从最小的公益事情做起,积少成多、聚沙成塔,将人们的微不足道的爱心汇集起来形成一股强大的社会力量,使越来越多的人从公益围观者成为公益参与者、受益者。
最近我在网上看到一篇报道,讲述的是上海嘉定区新城路街道“微公益”的故事。街道居民志愿团创建“e嘉人”公众号,分出便民服务、学习、咨询、调解等14个类别,每个类别里一个个志愿者的特长、志愿服务时间以及联系方式等,列得清清楚楚,电话号码点击拨号即可接通。谁家灯不亮了、下水道不通了、老人需要帮忙照料了、遇到大的困难了,只要上微信求助,很快就会有志愿者上门帮忙。在这个街道社区里,由居民的微爱好、微特长、微时间、微互动、微激励形成了一个微公益的“微循环”,使社区真正成为了一个充满爱意的大家庭,把爱的温暖传递给每一个家庭成员。
“微公益”走向大众化、社会化,深深扎根于群众土壤之中,关键还得需要一个好的载体平台。我觉得,社区就是支撑“微公益”的良好平台。“微公益”与社区是一对相互依存的关系,“微公益”活动开展需要由社区居民来发起和实施,而“微公益”的目的又是帮助普通居民、促进社会文明和谐。这两年多来,我们常德正在建设完美社区,努力把社区建成设施完备、服务完善、管理有序、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社会化服务将是完美社区的重要标志之一。在建设完美社区过程中,能不能引入“微公益”理念,把“微公益”作为社区服务来做,真正使社区服务去行政化、全社会化。这样的话,将能更好地引导广大群众互帮互助、回报社会,让更多潜在的“爱心人士”主动投入到公益事业中来,使“微公益”成为“桃花源里的城市”又一道靓丽的风景线,使崇尚公益、关爱他人成为常德的一种生活时尚。
“微公益”茁壮成长,需要精心的浇灌和呵护
任何事物都具有两面性,总有好的一面,也有不好的一面。“微公益”作为新生事物,同样如此。“微公益”给人送去温暖阳光的同时,也有少部分人假“微公益”之名、行诈骗之实,让不少民众难以判断其真假,极大地破坏了“微公益”的公信力和影响力,影响了公众行善的积极性。比如,最近安徽某一女子被男友的狗咬伤,为了引起社会关注得到捐助,在微信上谎称为救小女孩被狗咬成重伤,骗得爱心款超过80万元。
要想把“微公益”做大做好,让其在慈善公益中发挥应有作用,关键是要进行有效引导和规范,保证良性运行,促进健康发展。要规范组织创建。引导社会公益组织高度整合,在一个地方可以按街道社区、公益类别、志愿群体来组建“微公益”组织,激励各类人群都可以参与公益,实现“以微薄之力、让世界更美”的公益目标。“微公益”组织必须经过民政部门备案审核,才能正常组织公益活动,保证公益活动真实性。要规范日常运行。民政等部门要加强监督管理,引导“微公益”组织建立议事制度,健全组织章程,形成公开、透明、规范的运作机制。大力推行阳光公益,主动把“微公益”组织结构、受捐财务管理和使用、公益活动实施过程、公益活动成效等信息全公开,让“微公益”在阳光下运行,提升公益活动的公信力。要规范社会监督。畅通“微公益”社会监督渠道,鼓励社会公众和新闻媒体监督举报“微公益”活动中的不良行为,加大曝光力度。对“微公益”组织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有关部门要依法严厉打击,始终保护好维护好“微公益”一方净土。
当然,“微公益”发展也离不开社会大众的积极支持,需要形成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社会各界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微公益”在服务困难群众、促进社会文明进步、激发社会正能量等方面的积极贡献,引导广大企业单位、社会群众关心“微公益”、支持“微公益”、参与“微公益”,为“微公益”发展源源不断地注入新鲜血液和有生动力。
“微公益”是一盏明亮的灯,照亮每个人心中对爱的向往、对善的向往、对温暖的向往,教会每个人用心体察身边微小的社会需求,用行动汇成一股强大的力量,重新找回人与人之间的温暖与关怀。全社会每个人都应该积极投身到“微公益”事业中来,聚点滴之爱,献微薄之力,行举手之劳,将温暖和阳光传递给更多人,让我们生活的城市到处都充满着爱!
市委办综调室 游智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