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贯彻实施《档案法》积极推进档案开放鉴定工作
为深入贯彻实施新修订的《档案法》,常德市档案馆今年3月份启动馆藏1991-1995年档案开放鉴定工作。本次档案开放鉴定工作分为初审、复审、终审、标识、公布五个环节。根据新修订的《档案法》的规定,本次开放鉴定工作邀请全宗单位或全宗责任单位分批集中参与初审工作,全宗单位或全宗责任单位在把控开放鉴定基本原则的同时,重点把控工作密点。同时,我们把开放鉴定工作的级次由案卷级审查提升至文件级审查,即对案卷中的每份文件逐一鉴定,对不宜开放的档案标识到每份文件,提升了档案开放鉴定工作的精准度。本次共对馆藏1991-1995年89个全宗共7857卷档案进行了开放鉴定,决定开放5471卷,不开放2386卷,不开放文件818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