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全面启动
为进一步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落实《财政部关于开展2016年全国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精神,2016年4月8日,全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暨事业单位产权登记工作动员培训大会在芷园会堂召开。会议由市政府副秘书长李长春主持,市财政局总经济师詹平作动员报告。市直各主管单位(一级预算单位)分管领导、市直各单位资产管理人员、各区县市财政局分管领导参加了会议。
会议要求,本次资产清查工作从4月开始,7月15日前市直各单位要将清查结果报送市财政局,以2015年12月31日为清查基准日,清查范围为2015年12月31日以前经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批准成立的、执行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和会计制度的各级各类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并同财政部门有经费缴拨关系的社会团体等单位。清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单位基本情况清理、账务清理、财产清理、资产核实和完善制度。
会议强调,各部门和单位要建立健全由资产、财务、纪检、人事、基建、后勤等相关部门组成的资产清查及产权登记组织和工作机构,负责领导和实施本部门、本单位的资产清查工作,并结合实际制定资产清查的具体实施方案,要明确任务、狠抓落实、加强领导、确保质量、严肃纪律,确保工作顺利完成。
会议现场
供稿:市委办财务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