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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常德市委办公室关于改进干部作风建设满意机关的规定

发布时间:2013-04-07 信息来源:常德政府网站 浏览次数: 【字体: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强化干部作风建设,提升工作效能,制定如下规定。

一、严管公务接待

1.厉行勤俭节约。公务接待要遵循从简、适度的原则,公务宴请一般不安排在高档酒店,提倡在机关食堂用餐。严格遵守同城不吃请,工作日午餐不饮酒,不上高档菜肴,不发整包烟,不安排高档娱乐、消费活动等规定。

2.规范接待范围。市委值班室负责接待市委市政府接待处接待范围之外的中央、省、市(州)有关部门和外地来本办联系检查指导工作人员,以及各区县(市)来市委机关向市委领导和市委办公室汇报联系工作的县级领导。来本办向分管副秘书长、副主任和有关科室汇报联系工作的各区县(市)委办公室人员,由对口科室负责接待。严禁本办干部私客公请和各科室之间相互吃请。

3.压缩接待支出。公务接待经费实行科室包干,从严控制的原则。除特定专项资金外,支出总额20万元以下的科室,接待经费支出比例不得超过20%;支出总额20万元以上的科室,接待经费支出比例不得超过18%,当年接待经费支出总额不得超过上一年度额度。接待经费支出情况纳入对各科室量化目标管理考核范畴,每季度在市委秘书长会议上通报一次。接待经费严重超支的科室,其主要负责人在市委秘书长会议上说明原因。

二、严控外出考察

4.规范各类考察。未经批准,本办干部职工不得牵头组织和安排没有明确目的、没有实质性工作任务的外出学习、考察、参观、培训活动,不得参加与自身业务工作无关的外出活动。上级和业务主管部门组织的外出活动,应严格按要求控制本办参加人员,不得超范围超标准。

5.坚持从严审批。对各类外出学习、考察、参观、培训活动的审批实行从严从紧控制的原则。确因工作需要组织外出的,须提交包括时间、线路、人员、经费等详细内容的专题报告,按程序报分管市级领导批准,外出时间一般不得超过5天,经费严格控制在3000元/人以内。安排内容和参加范围相同或相近的外出参观、考察活动,时间间隔原则上不得少于3年。

三、严肃工作纪律

6.严格工作纪律考核。严格执行本办《外出请销假制度》和《关于严肃上下班纪律实行打卡考勤制度的规定》,打卡考勤情况实行网上一月一公布,对于无故迟到、早退、旷工的,所在科室量化目标管理共同性项目相应扣分(每迟到1人次扣0.2分、旷工1人次扣0.5分)。个人年度考勤情况与年终绩效奖金挂钩,每无故迟到累计3次或旷工1次扣除绩效奖金50元。

四、加强公车管理

7.禁止公车私用。所有公务车辆须由本办配备的专业司机驾驶,严禁领导同志私自驾驶。公务车辆原则上只用于公务活动,个人确因特殊情况需用车的,须经单位主要领导和分管后勤的领导批准。

8.规范公车停放。无出车任务或节假日期间,公务车辆一律停放在本办指定的停车场(库)内。公务车辆外出时,不得停放在高档娱乐、消费场所附近。

五、改进督查调研

9.增强工作实效。要坚持围绕中央、省委、市委的中心工作,有针对性、有重点的深入基层开展督查和调研活动,及时反馈决策的贯彻落实情况以及在推动落实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有关建议,为市委决策提供参考。加强对全市督查和调研工作的沟通协调,统筹市领导考察调研活动的安排,避免多头调研,重复调研。全市性督查、调研活动须报市委主要领导或市委秘书长批准。

10.减轻基层负担。在市城区督查和调研一般不用餐,到区县(市)督查和调研原则上不住宿,不搞层层陪同、迎来送往,不得收受基层单位赠送的红包、礼金、有价证券和土特产,不得接受基层单位或人员安排的与业务工作无关的娱乐、消费活动。各类检查评比考核验收活动要从严规范,简化考核程序,减少工作环节,严控时间和规模。

六、倡导简单人际关系

11.规范慰问活动。本办干部职工因病(生育)住院的,由政工科按500元/人的标准予以慰问;干部职工直系亲属去世后,由本办工会和政工科负责组织前往慰问吊唁。其它慰问活动严格按上级有关文件和市委办原有规章制度执行。

12.禁止违规赈酒。本办干部职工婚庆嫁娶事宜,须按规定向纪检监察部门报告,严格控制请客范围和规模,不得邀请与自身工作有关联的下属单位或个人参加,不得动用公款支付本应由个人支付的相关费用。不提倡对家中其它红白喜事大操大办。努力在全办干部职工中倡导文明健康的人际关系和风清气正的工作氛围。

 

 

供稿:市委办政工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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