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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办车队制定廉政风险防控措施

发布时间:2012-10-31 信息来源:常德政府网站 浏览次数: 【字体:

按照市委办公室的统一部署,根据车队的实际情况,为有效化解廉政风险,确保车辆维修、装饰经费使用管理健康、廉洁运行,特制定本防控措施:

1、严格执行常德市政府采购办公务车辆定点维修、装饰管理规定。车队车辆定点维修、装饰报经分管领导批准,确定在市政府采购办定点维修、装饰厂、店进行维修、装饰业务。非定点维修,无特殊原因不予报销。

2、规范车辆维修、装饰程序。车辆维修、装饰由该车驾驶员提出向车队申报,车队技术员现场鉴定,队长审核,按市政府采购办对定点厂、店核定的材料费价格由驾驶员向定点厂、店填报维修、装饰通知单,此单由驾驶员申报签名,队长审核签名,超过1000元以上的报分管领导审批签名。再将通知单送厂、店按申报审批项目进行实施。

3、规范结帐审核程序。维修、装饰费用结算,根据定点厂、店开出的结帐发票和产生的维修、装饰材料清单、通知单,发票上要有市政府采购办的审核签章,材料清单上要有市政府采购办驻厂、店监督员的审核签名与驾驶员签名,由车队队长逐项审核签章,由报帐员报送分管领导审批签章,再由报帐员送财务科报销。

4、明确一名同志负责内务管理和报帐工作。按市委办规定,报帐实行报帐员经办,车队队长初审,分管领导最后审批制度,维修、装饰费用原则上每季度报帐1次,报帐手续必须严格遵守市委办财务管理规定,严格遵守公务员廉政纪律。

 

供稿:市委办车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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