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方听取意见建议 全面建设法治常德
近日,市委书记卿渐伟主持召开座谈会,征求我市相关部门对《中共常德市委关于建设法治常德的意见(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和建议。
去年8月,省委作出了建设法治湖南的重大决策。今年8月2日,《法治湖南建设纲要》正式公布实施。10月19日,围绕贯彻实施《法治湖南建设纲要》和建设法治常德,市委召集部分市直单位和区县(市)负责人以及法律工作者进行了座谈,随后形成了《中共常德市委关于建设法治常德的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征求意见稿)》提出了建设法治常德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提出了建设法治常德的目标任务和推进措施,指出到2020年,法治常德建设深入推进,公共权力运行规范,法律实施机制完善,公民权益得到有效保障,全社会法治意识和法律素质普遍提高,经济社会秩序良好,人民安居乐业。《意见(征求意见稿)》提出要提高各级党委依法执政的能力和水平,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推进公正司法,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全面推进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法治建设,为实现“十二五”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任务提供法治保障。
座谈会上,与会人员提出了进一步分解法治常德建设目标,细化法治常德建设、考核、问责措施等意见和建议。在充分听取了大家的意见和建议后,卿渐伟指出,建设法治常德,一方面是为了认真贯彻依法治国方略和《法治湖南建设纲要》,一方面也是我市现实情况的需要。在起草、修改《中共常德市委关于建设法治常德的意见》过程中,我们要吃透中央和省委的精神,针对常德的实际情况,提出切实可行的建设措施。下一步,市委还要召开座谈会,多渠道倾听社会各界对建设法治常德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修订完善《中共常德市委关于建设法治常德的意见》。在此基础上,相关部门还要出台法治常德建设的具体办法,并坚决予以执行。
市委常委、市政法委书记何英平,市委正厅级干部、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刘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邬文生,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陈海波等参加座谈会。
供稿:市委值班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