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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行干部日常管理有关制度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10-15 信息来源:常德政府网站 浏览次数: 【字体:

各科(室、局、中心、队):

924,市委秘书长会议就加强本办干部思想作风建设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讨论通过了《市委办公室关于加强干部思想作风建设的有关规定》。会议强调,全办上下要切实加强干部队伍的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工作,要通过严格考勤、量化考核等措施进一步激发干部队伍活力,鼓励干部干事成才。

现将干部日常管理有关制度通告如下,请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严格遵守。

《分级把关告知去向制度》

工作日(含需上班的节假日)期间,班子成员因公离开市城区,应报告市委常务副秘书长,并告知政工科;其他处级干部和各科(室、局、中心、队)主要负责人因公离开市城区,应报告分管领导;其他干部职工因公离开市城区,应报告科室主要负责人。

《请销假制度》

市委秘书长会议成员请假1天由市委常务副秘书长审批,请假2天以上(含2天),由市委秘书长审批;其他处级干部和科室主要负责人请假2天以内(含2天)须报分管领导审批,请假3天以上(含3天),须按程序报市委秘书长同意;其他干部职工请假1天以上,须报分管领导和科室主要负责人同意。请假期满,应及时向批准领导销假。

《外出考察制度》

各科(室、局、队、中心)不得随意牵头组团外出考察。确因工作需要组织外出考察活动,需提交包括时间、线路、人员、经费等详细内容的文字报告,按程序报市委常务副秘书长、市委秘书长批准,时间不得超过8天,经费严格审批。参加上级和业务主管部门组织的相关考察活动,严格按上级要求执行。所有干部职工不得参加与业务无关的团队外出考察。

《年休假制度》

干部职工可按公务员法规定安排年休假。年休假报告程序为:干部职工写出书面休假报告,依次报科室主要负责人和分管领导审批,征得同意后,将书面报告交政工科备案,休假完后要及时销假。

以上制度自2012108日起遵照执行。

 

 

中共常德市委办公室

2012929

 

 

供稿:市委办政工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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