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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常德市委办公室 常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落实2010年省为民办实事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06-25 信息来源:市委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常办〔201029

各区县(市)委和人民政府,德山开发区、柳叶湖旅游度假区和西湖、西洞庭管理区,市直和中央、省驻常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0年为民办实事实施意见>的通知》(湘办发〔2010〕7号)精神,确保我市全面完成2010年省为民办实事的工作任务,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深化思想认识。省委、省人民政府提出的为民办实事,是当前广大人民群众最关心和迫切需要解决的实际问题,件件关系人民群众的利益。各级党委、政府和部门领导要深化思想认识,把办好实事作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作为建设富裕文明和谐常德的实际行动,作为建设人民满意政府的重要内容,真正把实事办好、好事办实。

二、强化组织领导。市委、市人民政府决定,为民办实事实施工作由市委副书记、市人民政府市长陈文浩,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刘小明,市人民政府秘书长周代惠全面负责,日常协调工作由刘小明同志负责,分管市直主要责任单位的副市长为相关实事牵头人。成立“常德市为民办实事考核办公室(简称“市实事办”),负责组织考核工作,周代惠同志兼任市实事办主任,甘志敏、曾再农、王黎明、朱建武、周清华、祁圣波、孟银州等同志任市实事办副主任,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监察局、市审计局、市统计局为市实事办成员单位。各地各部门要把为民办实事工作列为本地、本部门工作重点,建立健全领导责任制,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组建工作班子,确定专人负责。

三、明确工作责任。区县(市)人民政府,德山开发区、柳叶湖旅游度假区和西湖、西洞庭管理区管委会(以下简称“四区”)及相关部门为落实省为民办实事工作的责任主体,履行相关工作职责。

市人民政府负责全市落实省为民办实事工作的组织实施。市直主要责任单位和相关责任单位,具体负责省为民办实事项目指标的落实。

市直主要责任单位要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和落实时间表,及时将省为民办实事的工作目标分解落实到各区县(市)和“四区”,建立工作责任制,明确责任人,提出工作要求,每月8日前将具体进度报市实事办。市直相关责任单位要按照自己的职能,积极配合和支持主要责任单位做好实事落实工作,为实事实施开辟“绿色通道”。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项目建设的后续管理,确保长久发挥效益。

各区县(市)和“四区”要按照分解下达的具体目标任务落实责任,并参照市直单位责任主体和工作责任建立责任体系,确保全面完成所承担的实事工作任务。

市实事办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各自分工,抓好落实省为民办实事的相关考核工作。

四、搞好督查调度。市实事办对全市落实实事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督查和调度,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并将督查结果予以通报。

五、严格考核奖惩。市实事办负责考核市直主要责任单位、区县(市)和“四区”,并将考核情况及时向市人民政府报告。考核主要采取每月调度(逐月上报)、季度自评、半年检查、年终考核的办法。经年终考核,全部完成目标任务的,考核结果为达标;考核的工作目标中有一项不达标的,考核结果为不达标。

凡考核达标的市直主要责任单位的行政主要负责人、区县(市)人民政府和“四区”主要负责人年度考核可评为优秀等次,事迹突出的给予记功;市直主要责任单位和区县(市)人民政府及“四区”班子成员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指标比例提高到25%,给予市直主要责任单位和区县(市)人民政府及“四区”一次性奖励。

凡考核结果不达标的,市直主要责任单位的行政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区县(市)人民政府和“四区”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年度考核均评定为不称职,且不得参加其他奖励项目的评选;市直主要责任单位和区县(市)人民政府及“四区”班子成员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指标比例不得超过15%,对相关单位、区县(市)人民政府及“四区”给予通报批评。

全市落实2010年省为民办实事考核结果经市实事办综合评定并报省实事办确认后,由市实事办落实考核结果的兑现工作。

附件:落实2010年省为民办实事工作的市直责任单位和考核指标

中共常德市委办公室

常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055

 

 

供稿:市委办秘书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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